为正义事业而献身为什么叫“牺牲”?

 现在我们往往用“牺牲”来表示为正义事业而献身或舍弃自身利益,其实,“牺牲”在古代指的是用于祭祀的禽畜,通常是指马、牛、羊、鸡、犬、豕等,也就是后世所称的“六畜”,而其中最常用的是牛、羊、豕三牲。

在 古代,“国之大事,唯祀与戎”,所以古人对宗庙祭祀非常重视,不但制定了严格、复杂的礼制规仪,对于祭品也有着严格的规定:用于祭祀的禽畜必须要用纯色, 而且必须是完整的,只有纯色、完整的牲畜,才能叫做“牺牲”。如《国语·周语上》记载:“使太宰以祝、史帅狸姓,奉牺牲、粢盛、玉帛往献焉,无有祈也。” 《左传》庄公十年也有:“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后来,牺牲的含义逐渐宽泛,也用来泛指用其他动物所作的祭品了。

正是由于牺牲最初是用作祭祀的,这些祭品是在舍弃自己生命而为大家祈福,牺牲一词后来也就逐渐有了自我奉献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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