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校前记

一、《诗话总龟前集》五十卷、《后集》五十卷,均由恶人谷珠楼哈哈儿依据人民文学出版社一九八七年八月第一版简体竖排本录校制作。

二、原书中校语,除研究者外,对一般阅读者作用不大,为减少录校工作量,已全部删除。原书中专名号亦全部删除。另,为阅读时清晰,原书中〔 〕以[ ]代之,[ ]以〈 〉代之。

三、对书中个别明显错误进行了改正,文字有关字义歧异者注明,无关字者及标点则未注明。

四、本版为终校版,错误已极少,今后不再重校。网友阅读时如发现错误,请到恶人谷珠楼发留言,以便修改。

五、若网友需要转贴或制作E书,务请于每卷后保留原版权信息。

录校者恶人谷珠楼哈哈儿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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