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译华严经十地品之二

 新译华严经十地品之二

《华严经》卷第三十五

【题解】此卷包含第二「离垢地」及第三「发光地」的全部内容。

八、第二地:「离垢地」

关于第二「离垢地」,澄观将其分为三部分:「初,赞请分。二、正说分。三、重颂分。第二正说分中,先明地相,后彰地果。」(澄观《华严经疏》卷三十五)为了方便阅读,我们依照澄观的判释,将「正说分」分为「明地相」与「彰地果」两部分来注译。

「赞请分」的五颂有两层涵义:其一,会中诸位菩萨为听到初地的殊胜境界而欢欣鼓舞,并起座同声称赞金刚藏菩萨。其二,解脱月菩萨心中知晓会众的愿望,代表与会的菩萨,请求金刚藏菩萨继续宣讲第二地的殊胜境界。

第二地「正说分」第一部分「明地相」所言的「地相」是指「清净戒」。而「清净戒」有二种净,第一为「发起净」。第二为「自体净」。

「发起净」的涵义是以十种「直心」趣向「自体净」。十种「直心」为「正直心」、「柔软心」、「堪能心」、「调伏心」、「寂静心」、「纯善心」、「不杂心」、「无顾恋心」、「广心」、「大心」。

而「自体净」的基本内容是「三聚净戒」。「三聚净戒」则分为三部分:

第一,「摄律仪净」部分的主要内容是以「十善业道」翻转「十恶业道」。「十恶业道」为「杀生」、「偷盗」、「妄语」、「两舌」、「恶口」、「绮语」、「贪欲」、「瞋恚」、「邪见」。与此相对应,「十善业道」则为「不杀生」、「不偷盗」、「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欲」、「不瞋恚」、「不邪见」。

第二,「摄善法戒」的涵义是誓愿实践一切善法,即修习 诸善,以一切善法为戒。此部分又分为三层次:第一层次为「观不善」而生起摄持善法之愿行。第二层次为广观障碍以及对治法门,「五重善法」分别为「人、天十善」、「声闻善」、「缘觉善」、「菩萨十善」、「佛善」。第三层次则为结语。

第三,「摄众生戒」,又作「饶益有情戒」、「作众生益戒」,即以慈心摄受利益一切众生,此为利生门。这一内容,在经文中又分为两层次,其主体部分为第一层次「广明摄生」,最后一部分即为总结。「广明摄生」的涵义为「依大悲,利益众生戒增上」,其包含五部分:其一为「智」。所谓「智」是指善知众生承受轮回之苦的因与果。其二为「愿」。世亲说:「『愿』者,复乐行大乘法,作利益众生义故,摄善法故。」(世亲《十地经论》卷四)其三为「行」。世亲《十地经论》卷四说:「修『行』者,自住善法,远离彼障,修行对治,亦令众生住善法故。」其四为「集」,即菩萨为救度众生而产生八种不同的心。其五为「集果」,其涵义是:「依前悲心起胜上欲,欲拔济故。」(澄观《华严经疏》卷三十五)在前一部分「集」中,金刚藏菩萨向会众说明,菩萨以十种心救度八种众生。在此「集果」部分,金刚藏菩萨又向会众说明,十类众生中,每一类众生都须以前述「十心」来救度济拔。

第二地「正说分」第二部分「彰地果」部分也称「校量胜分」,其涵义为彰显此地所证境界远远胜过声闻、辟支佛,也胜过初地。其内容包含「调柔果」、「摄报果」、「愿智果」三部分。所谓「调柔果」是指本地修行所得之果调和顺适。进入此地的菩萨所修的「四摄法」中,最突出的是「爱语摄」。所修的十种波罗蜜多中,以「持戒波罗蜜多」为主。所谓「摄报果」是指「王位之身酬因,名『报』;因成纳果,故名为『摄』。」(澄观《华严经疏》卷三十四)所谓「愿智果」就是以大愿之力辅助所证智慧之果。

第二「离垢地」的「重颂分」有十五颂,金刚藏菩萨为了会众更加清晰地把握此义,而以偈颂的形式再次宣说第二地「离垢地」的修行方法以及所得之果。

关于此地名为「离垢」的意义。「离垢地」,又作「离垢」、「无垢地」、「净地」、「具戒地」。进入此地之菩萨,获得守清净戒行,远离烦恼垢染,故名「无垢」;又以此地具足三聚净戒故,亦称「具戒地」。第二地菩萨,在「十波罗蜜多」中,「戒波罗蜜多」偏胜,持戒功德,圆满清净。

九、第三地:「发光地」

关于第三「发光地」,据澄观的判释:「总分三分:初、赞请分。二、正说分。三、重颂分。」(澄观《华严经疏》卷三十六)「第二正说分中,先明地行,后辨地果。」为了方便阅读,我们依照澄观的判释,将「正说分」分为「明地行」与「辨地果」两部分来注译。

「赞请分」六偈中,与会大众听完金刚藏菩萨的宣讲之后,以偈颂的形式齐声称赞金刚藏菩萨所宣讲的第二地之行相、微妙之行以及真实之理。然后,与会大众以及上首菩萨解脱月先、后请求金刚藏菩萨为其讲解第三地之法。

「正说分」之一——「明地行」有四部分,即「起厌行分」、「厌行分」、「厌分」、「厌果分」。至于为何以「厌」为名,据澄观的解释,此地以「厌」为地相,其涵义为厌恶并去除烦恼,进而对于凭借其去除烦恼的「四禅」、「八定」也同样须「厌」。

其一,「起厌行分」是以十种深心进入「厌行」。这十种「深心」是:「清净心」、「安住心」、「厌舍心」、「离贪心」、「不退心」、「坚固心」、「明盛心」、「勇猛心」、「广心」、「大心」。

其二,「厌行分」是第三地「发光地」的修行内容。此部分又分为「修行护烦恼行」、「修行护小乘行」、「修行方便摄行」三部分。「修行护烦恼行」的内容要点为:「示现云何观一切行无常。」(世亲《十地经论》卷五)「修行护小乘行」的涵义是舍弃小乘行而追求大乘,去济度众生。「修行方便摄行」的主旨为:以禅观依次获得「善巧多闻」、「禅善巧决定观察智」、「无行无生行慧光」、「一切法如实觉」、「无障碍解脱智」等五种智慧,并且以这些智慧摄取救度众生。其中,「善巧多闻」、「禅善巧决定观察智」为此地所证得,「无行无生行慧光」为第四地菩萨所证得,「一切法如实觉」为第八地菩萨所证得,「无障碍解脱智」则为第十地菩萨所证得。

其三,「厌分」的所证则为「禅善巧决定观察智」,其具体内容,澄观又将其科判为七部分,即「经文七相」,此「七相」又可分为三层次:其一,前四个回答修行方面的问题。「依何修」的答案是依持于正法,「云何修」的答案是「摄心安住」,「何处修」的答案是「于空闲处」,而「何故修」之「故」是指修行的因缘,其答案是「作是思惟,如说修行,乃得佛法,非但口言而可清净」。其二,「何时修」与「何所修」属于「证入」,前者为入「住此发光地时」,后者为「四禅八定」。其三,「何为修」是指证入此地的目的,世亲的解释是说,这是为了救度五种众生。

其四,「厌果」的内容为叙述前述「四禅八定」所引发之果。据澄观的判释,此部分又分为三层次:第一层次为「行方便果」。「行方便果」即「四无量行」。「四无量行」,也称之为「四无量心」,即「慈无量心」、「悲无量心」、「喜无量心」、「舍无量心」。与一切众生乐,名为「慈无量心」;拔一切众生苦,名为「悲无量心」;见人行善或离苦得乐,深生欢喜,名为「喜无量心」;对于如上三心,舍之而不执着,或怨亲平等,不起爱憎,名「舍无量心」。因为此四心普缘无量众生,引生无量之福,因而名为「无量心」。又此「四心」若依禅定而修,则生「色界」梵天,因而又名「四梵行」。在此经中,同时包含前述二义。第二层次为「行功用果」。「行功用果」所言即菩萨所具有的、依修禅定而得的无碍自在、超人间的、不可思议之作用,即「五种神通」。此部分经文所列顺序与一般经籍所列不同。此经依照「身」、「口」、「意」三业的顺序,可以将「五通」排列为三层次,即「神足通」属于「身业」,「天耳通」和「他心通」属于「口业」,「宿命通」和「天眼通」则属于「意业」。「五通」的大致内容如后:「身通」即菩萨所具有的身如其意,随念即至,可在一念之间,即便是十方无量国土都能同时一一到达、变化无穷的神通之力。「天耳通」是指菩萨在修禅定中所获得的「天耳」,能够听到自地以及下地之天声、人声、非人声与远近等一切声音。「他心通」是指菩萨在修习 禅定时所获得的能如实了知他人心中差别相的神通力。菩萨凭借「天耳通」和「他心通」得以切合众生的实际而说法。「宿命通」,是指菩萨所具有的能够随意知悉自己宿昔住世之生死、姓名、种族、寿命、苦乐等等的神通之力。「天眼通」是指菩萨以在修习 禅定中获得或者自得的天眼来照了「欲界」、「色界」二界色处的神通之力。菩萨凭借这两种神通完全知晓众生过去与未来所受化及应该受化的行相。第三层次即为「总结」。

此「辨地果」部分也称「校量胜分」,其内容与第二地相关部分大致相同。进入第三地的菩萨所修「四摄法」中,最突出的是「利行摄」。所修的十种波罗蜜多中,以「忍辱波罗蜜多」为主。

第三地「发光地」的「重颂分」十八颂,金刚藏菩萨为了会众更加清晰地把握此义,而以偈颂的形式再次宣说第三地「发光地」的修行方法以及所得之果。

关于此第三地名为「发光」的意义。第三地菩萨,「四禅八定」功德,圆满清净。进入第三地修行的菩萨,因修持佛道,而开发出极明净的智慧之光,因此,此地称之为「发光地」。

八、第二地:离垢地

(一)、赞请分

诸菩萨闻此,最胜微妙地,其心尽清净,一切皆欢喜。皆从于座起,踊住虚空中,普散上妙华,同时共称赞:「善哉,金刚藏!大智无畏者!善说于此地,菩萨所行法。」

解脱月菩萨,知众心清净,乐闻第二地,所有诸行相,即请金刚藏:「大慧愿演说,佛子皆乐闻,所住第二地!」

【章旨】此五颂有两层涵义:其一,会中诸位菩萨为听到初地的殊胜境界而欢欣鼓舞,并起座同声称赞金刚藏菩萨。这是前三颂的内容。其二,解脱月菩萨心中知晓会众的愿望,代表与会的菩萨,请求金刚藏菩萨继续宣讲第二地的殊胜境界。这是后二颂的内容。澄观《华严经疏》卷三十五说:「然此庆闻亦属前地,以领前请后故,皆判属后。后二中,亦初序后请。」菩提流支翻译的《十地经论》中未有这五颂。这五颂的两个层面,从结构与内容上,具有承前启后的作用,从「启后」的角度,一般将其判属第二地。

【语译】与会的诸位菩萨听了金刚藏菩萨对于初地「欢喜地」的叙述,为自己能够听闻此最殊胜、微妙的境界而欢欣鼓舞,其心完全由此而清净,心中弥满了欢喜。这些菩萨都从座位起来,踊住于虚空之中,都散播美妙的花朵,一起同声称赞说:「好啊,金刚藏!真是一位大智慧的无畏者!善于宣说此境界菩萨所修行之法。」

解脱月菩萨知晓大家的心已经清净,都乐于听闻第二地的所有诸行相。他随即向金刚藏菩萨请求说:「大智慧者,希望您继续演说,佛子们都乐于听您宣说菩萨所住的第二地的境界!」

(二)、正说分之一:「明地相」

尔时,金刚藏菩萨告解脱月菩萨言:「佛子!菩萨摩诃萨已修初地,欲入第二地,当起十种深心①。」

「何等为十?所谓:正直心②、柔软心、堪能心、调伏心、寂静心③、纯善心、不杂心、无顾恋心④、广心、大心⑤。菩萨以此十心,得入第二离垢地。」

【章旨】从此章进入第二地的主体部分——「正说分」。菩萨进入初地即「已证正位,依出世间道」,接着,凭借清净戒而进入「第二菩萨离垢地」。「正说分」有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明地相」。而第二地之「地相」是指「清净戒」。世亲说:「清净戒有二种净:一、发起净。二、自体净。」而此章即为「发起净」的内容,其涵义为以十种「直心」趣向「自体净」。

【注释】①深心关于此语,佛陀跋陀罗译的六十卷《华严经》卷二十四翻译为「直心」,菩提流支翻译的《十地经论》不但将此位置的这一语词翻译为「直心」,而且将其后「十种心」的首位也翻译为「直心」。世亲《十地经论》卷四说:「十种『直心』者,依『清净戒』直心性戒成就,随所应作,自然行故。『直心』复有九种。」可见,世亲所据的经文中,此「直心」是统率其后九心的。澄观则力图圆融八十卷《华严经》的这一译法与《十地经论》的不同。《华严经疏》卷三十五说:「今初标云『深心』者,深契理事故。《论经》云『直心』,而下列中总句同名『直心』,明知『深』、『直』义一名异。」而关于世亲上述释语,澄观也作了解释:「谓『发起净』中,顺理事持是『净戒』,『直心』则令『自体净』中性戒成就。然性戒有二:一、久积成性。二、真如性中无破戒垢。今称如持使得性成,故云『成就』。」②正直心菩提流支翻译《十地经论》卷四译为「直心」。而佛陀跋陀罗译的六十卷《华严经》卷二十四中则无此名目,从其十心的名称看是将「柔软心」分为「柔软心」与「调和心」两个层次。③柔软心堪能心调伏心寂静心据世亲的解释:「柔软心」的涵义是「共喜乐意,持戒行故。」「堪能心」的涵义是「自在力故,性善持戒,烦恼不杂故。」「调伏心」的涵义是「守护诸根,不误犯戒,犹如良马,性调伏故。」「寂静心」的涵义是「调伏柔软,不生高心故。」(世亲《十地经论》卷四)而法藏、澄观则明确将此处所言的「心」解释为「菩萨戒」中的「律仪戒」所据之心。「菩萨戒」的「律仪戒」有三类:其一为「别解脱律仪」,或称「别解脱戒」,为欲廛戒,是指各别弃舍「身三、语四」之恶,以防护其非。其二为「静虑律仪」,或称「定共戒」,为色廛戒,是指获得「色界」之「定」者,在「定」中自然能够防护身语之非。其三为「无漏律仪」,或称「道具戒」或「道生律仪」,是指发「无漏道」自有防非止恶的律仪。④纯善心不杂心无顾恋心关于此三种心,澄观《华严经疏》卷三十五说:「五、『纯善』者,谓纯修妙善菩提分法,能忍诸恼如真金故。六、『不杂』者,《论》云:『所得功德,不生厌足,依清净戒,更求胜戒,乐寂静故。』谓虽得前句妙善而不厌,则不杂懈怠;乐于寂静,则不杂事乱。身、心俱寂,即是胜戒。」「无顾恋心」是指抛弃远离三界诸有的诱惑 。如佛的大弟子难陀出家之后,犹难忘其妻,屡归妻处。后以佛陀之方便教诫,始断除爱欲,证阿罗汉果。「摄善法戒」的涵义是誓愿实践一切善法之戒,又作「受善法戒」、「摄持一切菩提道戒」、「接善戒」,即修习 诸善,以一切善法为戒者。⑤广心大心此二心,澄观解释为「摄饶益有情戒」。「广心」涵义是:「大悲为物,不断有愿为『广』。」而「大心」的涵义是「大智随有而无染,故能作有情一切义利。」「饶益有情戒」,又作「摄众生戒」、「众生益戒」,即以慈心摄受利益一切众生,此为利生门。

【语译】那时,金刚藏菩萨告诉解脱月菩萨等说:「佛子!菩萨摩诃萨已经修完初地之后,想进入第二地,应当生起十种深心。」

「这十种深心是什么呢?它们是:正直心、柔软心、堪能心、调伏心、寂静心、纯善心、不杂心、无顾恋心、广心、大心。菩萨以这十心,得以进入第二离垢地。」

「佛子!菩萨住离垢地,性自远离一切杀生①,不畜刀杖,不怀怨恨,有惭有愧,仁恕具足,于一切众生有命之者,常生利益慈念之心;是菩萨尚不恶心恼诸众生,何况于他起众生想,故以重意而行杀害②!」

「性不偷盗③,菩萨于自资财,常知止足,于他慈恕,不欲侵损;若物属他,起他物想,终不于此而生盗心,乃至草叶不与不取,何况其余资生之具!」

「性不邪婬④,菩萨于自妻知足,不求他妻,于他妻妾、他所护女、亲族媒定及为法所护⑤,尚不生于贪染之心,何况从事况于非道!」

【章旨】从此后进入「明地相」的第二层次「自体净」的内容。此章为「自体净」之一「离戒净」的前三善道。世亲《十地经论》卷四解释说:「离戒净者,谓十善业道。从离杀生乃至正见,亦名受戒净。」澄观说其为「摄律仪净」。所谓「十善业道」是指众生之「身」、「口」、「意」三业中所行之十种善的行为,又作「十善道」、「十善根本业道」、「十白业道」。此章则为「十善道」中的三种「身业」——「不杀生」、「不偷盗」、「不邪婬」。

【注释】①远离一切杀生此指「不杀生戒」,为佛教徒的根本戒之一,又称「断人命学处」、「杀人戒」、「杀戒」,为禁止杀害人命的戒条。关于此「善业」的涵义,澄观作了详细解释,其最重要者为「离」字的涵义与「戒意念杀」的意义。后者见下注。关于「离」,澄观解释说:菩萨在地前已经除掉了「现行」即实体性的杀业,在初地则已经除掉了杀业的「种子」。在此地则为「除误犯」与「显性净」两个方面。此后的经文则具体宣示三种「离」:「一、因离,谓离杀因缘。二、『于一切』下,对治离,谓离杀法。三、『是菩萨』下,果行离,即离杀业。」②是菩萨尚不恶心恼诸众生何况于他起众生想故以重意而行杀害此句中的「众生想」是指固执实有众生之妄想。关于此三句,澄观称之为「果行离」,其涵义为「揽因成杀,名业为『果』;今不正杀,故名『果离』。」此中的「名业」是指「名言」以及「名言种子」,前者是指语言、言语以及概念,后者则指由名言所熏成之「种子」,亦即将「名言熏习 」于「阿赖耶识」中,而形成引生自类各别之法的「亲因缘种子」。文中有二层:「一、微细,谓心念害。二、粗重,谓身行害。今经以细况粗。」(澄观《华严经疏》卷三十五)这是说,菩萨连恼害众生之心都不生起,何况杀人呢?③不偷盗不与而取,称为偷盗。对他人重物,明知为他人之物,仍起盗心将其移离原处;又自手、或看人、或遣人、起盗心将他人重物移离原处,或明知非己物,但非暂时借用,亦未得主人同意,而起盗心将他人重物移离原处。——此即所谓「六种取」。④不邪婬为在家居士所持之戒,即不得侵犯人(父母、兄弟、姊妹、夫主、儿子、世间法、王法等)、法(指出家受戒及在家而受一日戒)所守护之妇女;或指男女双方不得「非支」、「非时」、「非处」、「非量」、「非理」而行婬。「非支」指行婬于产门以外之器官,「非时」指胎圆满时、斋戒时、病时等,「非处」指于灵庙中、大众前等处所,「非量」指过量而行,「非理」指不依世间礼法,如自行欲、媒合他等。⑤他所护女亲族媒定及为法所护关于此语,澄观《华严经疏》卷三十五解释说:「『护』有二种:一、不共护,谓他妻妾唯夫护故。二者,共护,谓亲族、媒定。『亲』谓父母,『族』即宗族,谓二亲亡殁,六亲所护;夫亡,子等所护;『媒定』谓已受礼聘。」

【语译】金刚藏菩萨继续对大众说:「佛子!菩萨住于离垢地,其本性本来就远离一切杀生的行为和意念,不积聚刀杖,不怀有怨恨,而具有惭与愧的心理感受,具有宽恕与仁爱之心,对于一切有情众生,常常产生给予众生利益与慈念众生之心;这些菩萨并不厌恶这些众生,也不沾惹使他们产生恼恨,更何况将他们看作众生,故意地杀害他们呢!」

「这些菩萨本性不偷盗,菩萨对于自己的资财,常常知晓满足,对于他人很慈爱宽恕,不想侵犯损害他们;如果物品属于他人,就产生这是他人之物的想法,最终不会产生盗窃之心,菩萨对于草叶这样微小的东西也是别人不给予而绝不占有,更何况对于众生有助益的其余东西呢!」

「这些菩萨的本性不邪婬,菩萨对于自己的妻子很知足,不再追求其他的妻子,对于别人的妻妾、别人所保护的女子、由亲族所媒定的女子以及被法所保护的女子,尚不产生贪染之心,更何况去沾染她们并且以非道的行为对待她们呢!」

「性不妄语①,菩萨常作实语、真语②、时语③,乃至梦中亦不忍作覆藏之语④,无心欲作,何况故犯!」

「性不两舌⑤,菩萨于诸众生无离间心、无恼害⑥心,不将此语为破彼故而向彼说,不将彼语为破此故而向此说,未破者不令破,已破者不增长,不喜离间,不乐离间,不作离间语⑦,不说离间语,若实、若不实。」

【章旨】在此章中,金刚藏菩萨为会众继续宣说「十善道」中四种「语业」的前两种——「不妄语」、「不两舌」。「不妄语」是指不讲虚诳骗人的话语。「不两舌」则是指不说离间他人的话语。

【注释】①不妄语「不妄语」的一般涵义是指不讲虚诳骗人的话。而澄观《华严经疏》卷三十五将此处的「不妄语」解释为「违想背心,名之为『妄』。」可见,不妄语的基本精神是不说与心中所思所想不一致的话语。关于此段落的层次,据世亲的解释:「『离妄语』有二种离:一、对治离。二、果行离。对治离者,即是因离。」而「妄语因者,谓诳他心远离彼故,即实语成。如是实语,对治诳他心,即是因离。」在此处,经文所言「对治离有三种:一者,随想语,如经『常作实语』故。二者,善思量」,如经中所言常作「真语」。「三者,知时语,不起自身、他身衰恼故。如经『时语』故。」即不言说能够引起自己、他人烦恼等不愉悦情绪的话语。「果行离」则是指此处的最后一句,以「细」业尚不为,何况「粗大」之事呢?②实语真语大略言之,为真实之语。法藏、澄观之解释基本精神是,「语」不仅仅局限于语言层面,而更重要的是包含着如言而行以及「言」与「心」的相应相合关系。③时语关于此处之「时语」,世亲《十地经论》卷四将其当作三种远离「妄语」的方法之一,世亲说:「三者,知时语,不起自身、他身衰恼故。」佛陀跋陀罗译《华严经》卷二十四将其译为「随语」。法藏《法严经探玄记》卷十一说:「『随时语』者,离过语也。自有发语,心、事俱实,而言不合时,自恼,恼他。菩萨不尔,善知时语也。」可见,「时语」是指以恰当的时机说出真实之语的意思。④覆藏语所谓「覆藏之语」有两层涵义:其一,实际上已经看见某些事情,心中已经知晓,而在言语层面则否认之,这是与真语相反的。其二,在实际外物层面,没有看见,而由于心的作用,在意识层面已经「见到」了,而在语言层面却说没有见到。这一表态,在实事层面是真实的,但在「见」即意识层面则是不真实的,因为说者忍住了自己的感觉层面的东西没有告诉对方。这是与「实语」相反的。⑤不两舌是指不说能引起争斗是非等离间之语。关于此段落的层次,澄观《华严经疏》卷三十五解释说:「初,对治离;后『未破』下,果行离。对治离者,即不破坏行,此唯约心。果行离者,通心及事,即是差别。」这是说,「对治离」是指不作破坏他人关系之念想,「果行离」则是指「心念」与具体语言行为方面都远离两舌。⑥恼害澄观说:「亲旧成冤曰『恼害』。」(澄观《华严经疏》卷三十五)可见,「恼害」是指使亲戚与故旧友朋成为冤家对头。⑦离间语十恶业之一,即离间人与人之间亲和之言语,又译作「两舌语」。

【语译】金刚藏菩萨继续给会众说:「菩萨的本性是不妄语,菩萨常常说实语、真语、时语,甚至在梦中也不忍作覆藏之语,菩萨无心这样作,何况故意违犯呢!」

「菩萨的本性不两舌,菩萨在诸位众生之间没有离间心、无有恼害心,不会将某些话语作为破坏别人的感受而故意向另外的人去说,不会因为想破除这人的某些看法而将那人说的话语说给这人听,二人的关系仍然未破坏的就不使其遭到破坏,已经破坏的就不再增加其程度,不喜欢离间人,不以离间人为乐,不想离间的话语;不管这些话语是真实的还是不真实的,都不说离间的话语。」

「性不恶口①,所谓:毒害语、粗犷语、苦他语、令他瞋恨语②,现前语、不现前语③,鄙恶语、庸贱语④,不可乐闻语、闻者不悦语⑤,瞋忿语、如火烧心语、怨结语、热恼语、不可爱语、不可乐语、能坏自身他身语⑥,如是等语皆悉舍离。常作润泽语⑦、柔软语⑧、悦意语、可乐闻语、闻者喜悦语⑨、善入人心语⑩、风雅典则语、多人爱乐语、多人悦乐语11、身心踊悦语12。」

【章旨】在此章中,金刚藏菩萨为会众继续宣说「十善道」中四种「语业」中的「不恶口」。「不恶口」,指不说粗暴及使人不悦的话。「不琦语」,指不说出于「散乱心」的杂秽语。

【注释】①不恶口不发粗犷之恶言骂辱他人。关于此段落的层次,世亲《十地经论》卷四解释说:「依离恶口有二种离:一、果行离。二、对治离。果行离者,谓损他语能令他瞋。」而「对治离者,谓润益语,于中有二种:一者,不粗不疾语。二者,可乐语。」②毒害语粗犷语苦他语令他瞋恨语关于此四语,澄观《华严经疏》卷三十五解释说:「今初四语次第相释。初一,总明语体。次,云何独害?以粗恶犷戾故。云何粗犷?苦他故。如何苦他?令他瞋恨故。此之四语,义一名异。」可见,这四语的意义是一致的,也即以粗暴的语言伤害他人。③现前语不现前语据澄观的解释,其涵义为:「明其语时,谓前四有对面,不对面故。」此中,「前四」是指前文的「毒害语、粗犷语、苦他语、令他瞋恨语」。可见,「现前语」与「不现前语」是指在言说「毒害语、粗犷语、苦他语、令他瞋恨语」之时,有当面与背后之分。④鄙恶语庸贱语据澄观的解释,此二语是说:「前语体不出二类:一、鄙恶,谓不逊故。二、庸贱,常无教训故。」(澄观《华严经疏》卷三十五)「鄙恶语」是指不恭敬的语言。「庸贱语」是指所说的语言没有能够给别人以教益之处。⑤不可乐闻语闻者不悦语据澄观的解释,其涵义为:「前粗鄙之言,自违于戒。何以违戒?以能苦他,令他瞋故。云何苦他?不喜闻故。云何令瞋?闻不悦故。」⑥瞋忿语如火烧心语怨结语热恼语不可爱语不可乐语能坏自身他身语关于此七类话语,澄观解释说:此七类语言是从瞋恨、愤怒的心中发出的语言,使他人违犯戒律,产生瞋怒之苦。七类语言中,「『瞋忿语』是自瞋语体,下能令他瞋。」这是说,此七类语言的最大害处是使别人产生瞋怒之苦。「他瞋有二无饶益事:一、初五语,翻『喜』生『瞋』。谓闻而不爱,『如火烧心』;忆时不乐,故生『怨结』。『热恼』者,令心胸闭塞。二、末后句,违乐致苦。谓己有同意乐事,自身失坏,令他失坏,失坏相知之乐故。」其他数语易于了解,后一句「能坏自身他身语」是指这些语言能够破坏人与人之间已经建立的同心相知的融洽关系,不但破坏自己的快乐,也同时破坏了他人的快乐。⑦润泽语据澄观的解释,「润泽语」是针对「苦他语」、「令他瞋恨语」而言的,也就是以「润泽语」来去除「苦他语」、「令他瞋恨语」。⑧柔软语据澄观的解释,「柔软语」是针对「毒害语」、「粗犷语」,也就是以「柔软语」来去除「毒害语」、「粗犷语」。⑨悦意语可乐闻语闻者喜悦语据澄观《华严经疏》卷三十五的解释:「『悦意语』翻上『瞋忿』,谓和悦意中而发言故。『乐闻』、『喜悦』翻不乐不悦,上说粗鄙,故不悦乐;今说顺人、天,故生悦乐。又『悦意』下三语,展转相释。」⑩善入人心语据澄观《华严经疏》卷三十五的解释:「『善入人心』翻『如火烧心』、『热恼』、『怨结』。上以忿心发言,故如火烧等,今以言顺涅槃故,令善入人心。」11风雅典则语多人爱乐语多人悦乐语据澄观《华严经疏》卷三十五的解释:「『风雅典则』却翻上『鄙恶』、『庸贱』。前则街巷陋音,今则言含经史,故『爱乐』、『悦乐』翻『不可爱、乐』,生三昧故。」12身心踊悦语据澄观《华严经疏》卷三十五的解释:「『身心踊悦』翻『坏自身他身』,生亲善故。」

【语译】金刚藏菩萨继续给会众说:「菩萨的本性是不恶口,不说毒害语、粗暴语、使别人痛苦之语、使别人产生瞋恨之语、现前语、不现前语、鄙恶语、庸贱语、不可乐闻语、闻者不悦语、瞋忿语、如火烧心语、怨结语、热恼语、不可爱语、不可乐语、能坏自身他身语,如此等等语言都完全舍弃远离。常常生起或者说出润泽语、柔软语、悦意语、可乐闻语、闻者喜悦语、善入人心语、风雅典则语、多人爱乐语、多人悦乐语、身心踊悦语。」

「性不绮语①,菩萨常乐思审语、时语②、实语、义语、法语、顺道理语③、巧调伏④、语随时筹量决定语⑤,是菩萨乃至戏笑尚恒思审,何况故出散乱之言!」

【章旨】在此章中,金刚藏菩萨为会众继续宣说「十善道」的四种「语业」中的「不绮语」。「不琦语」,指不说出散乱杂秽语。

【注释】①不绮语即不说散乱污杂之语,亦不作巧佞之辩。关于此段落的层次,世亲《十地经论》卷四解释说:「依离绮语有二种离:一、对治离。二、果行离。对治离者,善知言说时,依彼此语劝发忆念。修行时,若见非善处众生,令舍不善,安住善法。」而「果行离有二种:一、细。二、麤。远离此二故,言果行离。」②时语依据澄观的解释,此处的「时语」是此段落语义的核心。「『时』之一字,亦总亦别。总者,上言思审者,谓思合其时,语默得中也。云何为『时』?谓彼此无损,自、他成益时故。」这是指「时语」与「菩萨常乐思审语」的联系。而具体言之,「略说有三:一、教化时语,谓见非善众生,劝发生信,令舍恶就善,即『时』字别义。次二、教授时语,令其忆念。实语者,不颠倒,谓学承有本,转相教诲。后二释上,云何不倒?以言含于义故,称行法故。后三,教诫时语,令其修行。」(澄观《华严经疏》卷三十五)此中,「教化时语」对应于「实语」,「教授时语」对应于「义语」、「法语」,「教诫时语」则对应于「顺道理语」、「巧调伏语」、「随时筹量决定语」。③顺道理语澄观《华严经疏》卷三十五解释词语的涵义说:「谓有罪者制,无罪者听,为『顺道理』」。④调伏语澄观《华严经疏》卷三十五解释说:「于制听有缺,如法举之,数数毁犯,折伏与念,云『巧调伏』。」⑤随时筹量决定语澄观解释说,随时筹量决定语」是指菩萨针对时机确定计划称赞众生使其产生欢喜。

【语译】金刚藏菩萨继续给会众说:「菩萨本性不绮语,菩萨常常以思审语、时语、实语、义语、法语、顺道理语、巧调伏语、随时筹量决定语为乐,这些菩萨对于戏笑尚且一直思审,何况故意说出散乱之言呢!」

「性不贪欲①,菩萨于他财物、他所资用,不生贪心,不愿不求。」

「性离瞋恚②,菩萨于一切众生恒起慈心、利益心、哀愍心、欢喜心、和润心、摄受心③,永舍瞋、恨、怨、害④、热、恼⑤,常思顺行仁慈佑益。」

「又离邪见⑥,菩萨住于正道,不行占卜,不取恶戒,心见正直⑦,无诳,无谄,于佛、法、僧起决定信⑧。」

【章旨】在此章中,金刚藏菩萨为会众继续宣说「十善道」中的三种「意业」——「不贪欲」、「不瞋恚」、「不邪见」。「不贪欲」是指对于自身所好之对境不生喜乐之念,不起贪着之心以及不起取得、占有之欲望 。「不瞋恚」是指禁止产生一切忿怒之心。「不邪见」是指不产生、执持不合正法的外道之见。

【注释】①不贪欲是指菩萨对于自身所好之对境不生喜乐之念,不起贪着之心以及不起取得占有的欲望 。②离瞋恚是指禁止产生一切忿怒之心。澄观解释说:「离于忿怒含毒,故名『离瞋』。」以能治之心舍离「瞋、恨、怨害、热恼」,最终得到「顺行」与「仁慈佑益」。③慈心利益心哀愍心欢喜心和润心摄受心关于此六心,世亲、澄观都说是菩萨针对不同众生而产生不同的「能治之心」。④怨害关于此,澄观解释说:「障善名『怨』,增恶名『害』。」⑤热恼指逼于剧苦,而使身心焦热苦恼。关于此,澄观解释说:「忌胜名『热』,谓见他爱事;苦他名『恼』,谓见他不爱事。」⑥离邪见「邪见」指不正之执见,特别是指与佛法正理违拗的道理。⑦菩萨住于正道不行占卜不取恶戒心见正直此四句,从「人」的角度言之,是「邪梵行求众生」,也就是指追求「邪行」解脱的众生。其中,「菩萨住于正道」一句是「治异乘见,小乘对大非正道故。」而「不行占卜」一句是指「治虚妄分别见,即是邪见。夫吉凶、悔吝,由爱恶生,故云『虚妄』。」而「不取恶戒」是指「治于戒取」。「戒取」,又称「戒取见」、「戒盗见」,指就戒禁(戒律、禁制)等而起之谬见,以非因为因,非道为道。如见牛狗死后生天,乃学牛狗之所为,食草啖粪,修非因非道之行,执迷此即生天解脱之因,此等妄见称为「戒禁取见」。最后一句「心见正直」是指「治于见取」。所谓「见取」是指执着自己的见解,安住不舍,而且强非为是,即近于普通人的成见。其中,第一句是指「愿邪,愿小乘故。次三,解邪,颠倒见故。然邪见、恶戒,唯是外邪。见取一种通于内邪,谓学大乘者,执语成见故。」(澄观《华严经疏》卷三十五)⑧无诳无谄于佛法僧起决定信据澄观的解释,「无诳」是指对治「覆藏见」(即隐藏自己的真实想法、感受)的,「无谄」是对治「诈现不实见」(即表面伪装讨还对方,实际上心底里并非真是如此)的,而「于佛、法、僧起决定信」则是对治「非清净见」的。「诳」、「谄」属于「行邪」,因为覆藏为非(不合于佛法),「谄」为「诈善」。「于佛、法、僧起决定信」是对治「信邪」的,主要包含「信世间故,又于三宝决不信故」。

【语译】金刚藏菩萨继续给会众说:「菩萨本性不贪欲,菩萨对于他人的财物、他人生存所使用的物品,不产生贪心,不想也不去追求。」

「菩萨的本性远离瞋恚,菩萨对于一切众生一直生起慈心、利益心、哀愍心、欢喜心、和润心、摄受心,永舍弃瞋、恨、怨、伤害、嫉妒、恼怒之心,常常想着顺行仁慈、佑助增益众生。」

「菩萨又远离邪见,菩萨住于正道,不做占卜之事,不取戒取见,心中的见解正直,无有诳心,无有谄媚之心,对于佛、法、僧起坚定不移的信仰。」

「佛子!菩萨摩诃萨如是护持十善业道,常无间、断。」

【章旨】此章为「明地相」的第二层次「自体净」之一——「摄律仪净」(也称之为「离戒净」)的结语,澄观称之为「结成增上」。今文虽简而具有三重涵义:其一,「如是护持十善业道」的意义为「遍护十善,即不阙义。」其二,「『常无间』即清净义,误犯之垢不起间故。」其三,「『常无断,即常护义。』澄观说:「具斯三义,得增上戒名。」(引文均见澄观《华严经疏》卷三十五)

【语译】金刚藏菩萨继续给会众说:「「佛子!菩萨摩诃萨如此护持十善业道,常常使其清净而无有间断。」

【说明】第二地「明地相」的第二层次「自体净」的基本内容是「三聚净戒」。至此,「三聚净戒」的第一部分「摄律仪净」部分,金刚藏菩萨已经宣讲完毕。此部分的主要内容是以「十善业道」翻转「十恶业道」。「十恶业道」为「杀生」、「偷盗」、「妄语」、「两舌」、「恶口」、「绮语」、「贪欲」、「瞋恚」、「邪见」。与此相对应,「十善业道」则为「不杀生」、「不偷盗」、「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欲」、「不瞋恚」、「不邪见」。

「复作是念:『一切众生堕恶趣者,莫不皆以十不善业①。是故我当自修正行,亦劝于他,令修正行②。何以故?若自不能修行正行,令他修者,无有是处。』」

【章旨】从此章开始进入「明地相」的第二层次「自体净」之二「摄善法戒净」的内容。「摄善法戒」的涵义是誓愿实践一切善法,为「三聚净戒」之一,又作「受善法戒」、「摄持一切菩提道戒」、「接善戒」,即修习 诸善,以一切善法为戒。此章为「摄善法戒」的第一层次,其涵义为「观不善」而生起摄持善法之愿行。

【注释】①一切众生堕恶趣者莫不皆以十不善业据澄观《华严经疏》卷三十五的解释,此二句是说明「观智」的。其中,「堕恶取」一语有三种涵义:「一者,乘恶行往故,此即集因。《经》云『皆以十不善业』。二者,依止自身能生苦恼,此即能堕一切众生。三、常堕种种苦相处,斯即所堕恶趣。上二皆苦果。『业』者,因义。『道』者通『到』义。既要用不善,方堕恶道,则非无因所用。唯是不善,故非邪因。」所谓「十不善业」即「杀生」、「偷盗」、「邪婬」、「妄语」、「恶口」、「两舌」、「贪欲」、「瞋恚」、「愚痴」(此经前文称之为「邪见」)。②我当自修正行亦劝于他令修正行据澄观的解释,此三句是说明菩萨于此所生起的「愿行」,「由念众生恶因果故,便起大悲,要心二利。」(澄观《华严经疏》卷三十五,《大正藏》卷三十五)「二利」即「自利」与「利他」。

【语译】金刚藏菩萨继续给会众说:「菩萨又产生这样的心念:『一切众生之所以堕入恶道,莫不是因为其产生了十种不善之业(即「恶业」)。因此,我不但应当自己修习 正行,也应当激励他人,使他们也修习 正行。为什么要如此呢?如果自己不能修习 正行,而想使他人修习 正行,是绝对不可能的。』」

「佛子!此菩萨摩诃萨复作是念:『十不善业①道,是地狱②、畜生③、饿鬼④受生因;十善业道,是人、天⑤乃至有顶处⑥受生因。』」

「『又此上品十善业道,以智慧修习 ,心狭劣故,怖三界故,阙大悲故,从他闻声而解了故,成声闻乘⑦。』」

【章旨】此章与下一章为「摄善法戒」的第二层次「广观障、治,明摄善法」,其涵义是「观五重善法,于上上清净佛,善起增上心,求学修行摄善法戒清净行故。」(澄观《华严经疏》卷三十五)此章为「五重善法」的前二种——「人天十善」、「声闻善」。

【注释】①十不善业即「十恶」,指众生之身、口、意所行的十种恶行为,又称「十恶业道」、「十不善根本业道」、「十黑业道」。具体为:其一,杀生。其二,偷盗。其三,邪婬。其四,妄语。其五,两舌,即说离间语、破语。其六,恶口,即恶语、恶骂。其七,绮语,即杂秽语、非应语、散语、无义语。其八,贪欲,即贪爱、贪取、悭贪。其九,瞋恚。其十,邪见,即愚痴。起首三种属于「身业」,中间四种属于「口业」,最后三种属于「意业」,习惯称之为「身三、口四、意三」。②地狱音译作「捺落迦」、「那落迦」、「泥梨耶」、「泥梨」,为佛教所言的六道轮回众生之一,又称「地狱道」、「地狱趣」、「地狱有」、「地狱界」。关于地狱的类别,主要有:其一,八大地狱,又作「八热地狱」,即「等活」、「黑绳」、「众合」、「叫唤」、「大叫唤」、「炎热」、「大焦热」、「阿鼻」(「无间」)等八大地狱。其二,「八寒地狱」,即「頞部陀」、「尼剌部陀」、「頞哳咤」、「臛臛婆」、「虎虎婆」、「媪钵罗」、「钵特摩」、「摩诃钵特摩」等八寒地狱。此外,「八大地狱」各有「十六眷属地狱」,即附属地狱,又称「十六小地狱」、「十六游增地狱」等。各类地狱皆由众生所造各种不同之业因,而招感不同之果报。③畜生音译为「底栗车」,又作「傍生」、「横生」、「畜生道」、「傍生趣」,为佛教所言的六道轮回众生之一,指鸟、兽、虫、鱼等一切动物。「畜生」之名乃由人畜养之意而得,主要指家畜家禽。后来译为「傍生」,乃取其形不如人之直,傍横且傍行之义。「傍生」是无智暗钝且其本处在大海中,后转而遍于人、天及地狱等。④饿鬼音译为「卑帝黎」,佛教所言的六道轮回众生之一,又作「鬼道」、「鬼趣」、「饿鬼道」。众生前生造恶业、多贪欲者,死后生为饿鬼,常苦于饥渴。饿鬼常居于阎魔王界,由阎魔王统治。亦有居于人间坟地、黑山洞等处。⑤天为佛教所言的六道轮回众生之一,与「天上」、「天有」、「天趣」、「天道」、「天界」、「天上界」等同义。「天」为光明、自然、清净、自在、最胜之义,是享受人间以上胜妙果报的所在。佛教把世间分为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其中,「欲界」有「六天」,「色界」有四禅「十八天」,「无色界」有「四天」;此外尚有「日天」、「月天」、「韦驮天」等诸天神,这些总称之为「天」。⑥有顶处音译为「阿迦尼咤天」、「阿迦腻咤天」,意译为「一究竟天」、「一善天」、「有顶天」。为「色界十八天」之一,「五净居天」之一。位于「第四禅天」之最顶位,亦为「色界十八天」之最上天,为有形体之天处的最究竟者,故又称「质碍究竟天」、「色究竟天」。生于此处的众生没有如同下地众生所具有的粗想烦恼,因此既是「非有想」又「非想」。⑦声闻乘「声闻」是指因声闻法而悟道,特指听闻佛说法而悟道,在佛教中为小乘。「乘」为运载之意,指能乘载众生至彼岸者。声闻之人由观四谛之理而出离生死,以达涅槃,故称「四谛」法门为「声闻乘」。「四谛」即佛教之根本教义「苦谛」、「集谛」、「灭谛」、「道谛」。

【语译】金刚藏菩萨继续给会众说:「佛子!此菩萨摩诃萨又产生了这样的想法:十不善业道,是地狱、畜生、饿鬼三恶道众生受生的原因;十善业道,是人、天乃至有顶处中众生受生的原因。」

「又此上品十善业道,尽管是用智慧去修习 的,但由于其心狭小低劣的缘故,恐怖欲界、色界、无色界三界的缘故,阙失大悲的缘故,跟从其他闻声而得以理解了悟的缘故,因此,成就了声闻乘。」

「又此上品十善业道,修治清净,不从他教,自觉悟故,大悲方便不具足故,悟解甚深因缘法①故,成独觉乘②。」

「又此上品十善业道,修治清净,心广无量故,具足悲愍故,方便所摄故,发生大愿故,不舍众生故,希求诸佛大智故,净治菩萨诸地故,净修一切诸度故,成菩萨广大行③。」

「又此上上十善业道,一切种清净故,乃至证十力、四无畏故,一切佛法皆得成就;是故我今等行十善,应令一切具足清净④。」

【章旨】此章为「五重善法」的后三善法——「缘觉善」、「菩萨十善」、「佛善」。其中,「菩萨十善」、「佛善」为最高、最殊胜的善法。

【注释】①因缘法因缘是佛教用来说明事物赖以存在的各种因果关系的最为重要的理论。其中,主要依据或条件叫「因」,辅助条件叫「缘」。佛教认为,一切法都是因缘和合而生成的。因缘全部具备,事物就存在;因缘散离,事物就不存在。由于形成「法」即事物的因缘是时时处在变动之中的,所以,诸法无常,诸法皆空。②独觉乘「独觉」又称「缘觉」,指独自悟道之修行者。「独觉乘」与「声闻乘」同为佛教中之小乘,指到达缘觉果之法门,亦即指十二因缘之法。又作「辟支佛乘」、「独觉乘」。世亲《十地经论》卷四说:「辟支佛有三种相:一者,自觉。二、不能说法。三、观少境界。」经文中,「不从他教,自觉悟故」即指「自觉相」;「大悲方便不具足故」即是指「不能说法」;「悟解甚深因缘法故」即是指「观少境界」。而「独觉乘」也有与「声闻乘」一致的地方,即世亲所说的「因集、畏苦、舍众生,辟支佛亦有此法。」③修治清净心广无量故等十句世亲解释说:「菩萨有四种相:一者,因集。二者,用。三者,彼力。四者,地依。」经文中,「修治清净,心广无量故」,为「因集」;「具足悲愍故」为菩萨之「用」;「方便所摄故」即指「四摄法」,为菩萨之「力」;「发生大愿」下,都是显示十地之境界,即菩萨第四相即「地依」。「地虽有十,就三祇满处略举三地,以摄余七。一、『发生大愿』即净深心,初地。二、『不舍众生』,即不退转地。虽得寂灭不舍众生,即八地。三、『希求佛智』等,即受大位地,是第十地。」关于第十地的描述有三句:「希求诸佛大智故」的涵义是「观求行证,智度满故」。「净治菩萨诸地故」的涵义是「尽净诸地障故」。「净修一切诸度故」的涵义是「尽净诸度蔽故」。最后一句「成菩萨广大行」为此段落的结语,其义为「结成自乘」。(澄观《华严经疏》卷三十五)④一切种清净故乃至证十力四无畏故等四句据澄观《华严经疏》卷三十五的解释,此四句包含四层涵义:「前三属佛,后一菩萨思齐。一者,灭,谓不善业道共习 气灭故,种智清净。二者,舍,谓乃至证十力、无畏不共之法,舍二乘故。三者,方便,谓于菩萨乘一切佛法,皆善巧成就故。四、菩萨求无厌足,故云『是故我今等行十善』。」

【语译】金刚藏菩萨继续给会众说:「又此上品十善业道,修习 整治使其心清净,其心广大无有限量的缘故,具足悲愍的缘故,方便所摄的缘故,发生大愿的缘故,不舍弃众生的缘故,希望求得诸佛大智的缘故,净治菩萨诸地的缘故,清净修习 一切诸度的缘故,因此,成就了菩萨广大之行。」

「又此上上十善业道,一切种清净的缘故,甚至证得十种力、四种无畏的缘故,一切佛法都得以成就。因此,我现今修行十善,应当使一切都具足,都清净。」

「又此上品十善业道,修习 整治使其心清净,由于不跟从其他人的教诲的缘故,是自觉领悟的缘故,其不具备大悲方便的缘故,悟解了甚深的因缘法的缘故,因此,成就了独觉乘。」

「如是方便,菩萨当学。」

【章旨】此章为「摄善法戒」的第三层次「结劝修学」(即激励修学)的内容。

【语译】金刚藏菩萨继续给会众说:「如此的方便,菩萨都应当修习 。」

【说明】至此,「三聚净戒」的第二部分「摄善法戒净」部分,金刚藏菩萨已经宣讲完毕。「摄善法戒」的涵义是誓愿实践一切善法,即修习 诸善,以一切善法为戒。此部分又分为三层次:第一层次为「观不善」而生起摄持善法之愿行。第二层次为广观障碍以及对治法门,「五重善法」分别为「人、天十善」、「声闻善」、「缘觉善」、「菩萨十善」、「佛善」。第三层次则为结语。

「佛子!此菩萨摩诃萨又作是念:『十不善业道,上者,地狱因;中者,畜生因;下者,饿鬼因①。』」

【章旨】从此章开始进入「明地相」的第二层次「自体净」之三——「摄众生戒净」(这是澄观的称呼,世亲称其为「利益众生戒净」)的内容。「摄众生戒」,又作「饶益有情戒」、「作众生益戒」,即以慈心摄受利益一切众生,此为利生门。这一内容,在经文中又分为两层次,第一层次为「广明摄生」,其涵义为「依大悲利益众生戒增上」。此章为「广明摄生」五层涵义的第一层「智」的总体概括部分。所谓「智」是指善知众生承受轮回之苦的因与果。

【注释】①上者地狱因中者畜生因下者饿鬼因关于此三句的涵义,澄观《华严经疏》卷三十五依据世亲的解释说:「『果』有三涂不同,『因』有三时阶降。《论》名『时差别』。『三时』复二:一者,约心。谓如杀生,欲杀、正杀、杀已,三时俱重,名为『上者』。随一时轻,为『中者』。三时俱轻,为『下者』。二、约时。谓少时、多时、尽寿作等余有三品。」依照澄观的说法,「十恶业」中,从「心」的角度言之,无论是在意念层面,在实施过程中,还是在实施完成之后,都算作重罪的,属于上等之因,应当堕入地狱。而在意念层面、正在实施阶段、实施完成阶段,譬如在意念层面为轻的,属于中等之因,应当堕入畜生道。而在意念层面、正在实施过程以及实施完成之后,都属于轻罪的,属于下等之因,应当堕入饿鬼道。从「时」即持续性的角度言之,则有在较为短暂的时间段内、较为长期以及多次重复地造业,或者在一生一直持续不断地造业,等等三种区别。这三种情况都属于重罪的,属于上等之因,应当堕入地狱。在较为短暂的时间内造业,为轻罪的,则为中等之因,应当堕入畜生道。在三种情况下都属于轻罪的,则为下等之因,应当堕入饿鬼道。

【语译】金刚藏菩萨继续给会众说:「佛子!此菩萨摩诃萨又产生这样的念想:『十不善业道中的上等为堕入地狱道之因,中等为堕入畜生道之因,下等为堕入饿鬼道之因。』」

「于中,杀生之罪能令众生堕于地狱、畜生、饿鬼。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①:一者,短命;二者,多病②。」

「偷盗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贫穷;二者,共财,不得自在③。」

「邪婬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妻不贞良;二者,不得随意眷属④。」

「妄语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多被诽谤;二者,为他所诳⑤。」

「两舌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眷属乖离;二者,亲族毙恶⑥。」

【章旨】此章为「广明摄生」五层涵义的第一层「智」的主体部分,即澄观所判释的「别显知果」层的前半部分内容。在此部分中,金刚藏菩萨为会众较为详细地宣讲了「十恶业道」中的「杀生之罪」、「偷盗之罪」、「邪婬之罪」、「妄语之罪」、「两舌之罪」所导致的「异熟果报」(即地狱、畜生、饿鬼三恶道)以及十种「等流果报」及「增上果报」。具体涵义请参见注释。

【注释】①二种果报关于此章中的果报,澄观《华严经疏》卷三十五解释说:「十不善中,各有二果差别:一、报果差别,所谓三涂异熟。二、习 气果差别,即人中残报,是正报之余。《经》中『若生人中得二种』是。」这是说,依照「十恶业」的上、中、下三等的差别,「十恶业」之「异熟果报」分别为「地狱」、「畜生」、「饿鬼」。而「十恶业」的「习 气果报」则为生入人道而各自别受两种不同的果报,澄观说这属于佛教所言的五种果报中的「等流果报」、「增上果报」。所谓「异熟果」是指由「异熟因」所招感之果报。《俱舍论》以「五根」(即「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七心界」(即「眼识界」、「耳识界」、「鼻识界」、「舌识界」、「身识界」、「意识界」、「无间灭之意根」等之「无覆无记性」为「异熟果」。大乘唯识学则将一切有情总报之果体(即第八识),称为「真异熟」;从「真异熟」所生之前六识别报,称为「异熟生」。「真异熟」与「异熟生」合称为「异熟果」。「异熟果」实际即指第八识,以此识能含藏一切诸法种子而成熟诸根识之果。所谓「等流果」是指从等同之因所流出之果。如从善因生善果,从恶因生恶果,从无记因生无记果。「等流」一词,即指「等同流类」之意;以因与果之性质同类,故称「等流」。而资助主因之助因为「增上缘」,依增上缘所得之果,即为「增上果」。此外,又指能作因所得之果,即依助业之增上力所生的结果,亦即藉业之余势而显现之果,如相对于眼根,眼识是其「增上果」。②一者短命二者多病关于此,澄观《华严经疏》卷三十五解释说:「杀生中,杀令夭折,不终天年,故得『短命』,即正恶等流。二、未死受苦,故获多病,即方便等流。怖无精光,感外增上,资具等物乏少光泽。」「短命」与「多病」为「等流果」,资具等物乏少光泽为「增上果」。③一者贫穷二者共财不得自在关于此,澄观解释说:「盗损彼财故,获贫穷,令其不得称意受用故,共财不得自在。感外田苗霜雹损耗。」「贫穷」与「共财不得自在」属于「等流果」,而庄稼遭受灾害为「增上果」。④一者妻不贞良二者不得随意眷属关于此,澄观《华严经疏》卷三十五解释说:「婬中令其妻,不贞故,方便詃诱故。婬之秽污感外臭恶尘坌。」「妻不贞良」与得不到随意的伴侣为「等流果」,而因其性行为而感得恶臭飞尘为「增上果」。⑤一者多被诽谤二者为他所诳关于此,澄观解释说:「诽谤约违境,被诳约违心,言无实故。外感农作事业多不谐偶。」「多被诽谤」与「为别人所骗」属于「等流果」,而「日常实物与农作方面常常不顺利」属于「增上果」。⑥一者眷属乖离二者亲族毙恶关于此,澄观《华严经疏》卷三十五解释说:「两舌中,令他离间故,亲友成怨故。由出不平之言,外多险阻。」澄观说,除去经文中所列的「等流果」之外,其「增上果」为:由于常说出使人不平静、不舒意的话语,因此外出经常遭遇困难、危险。

【语译】金刚藏菩萨继续给会众说:「在十恶业中,杀生之罪能使众生堕入地狱、畜生、饿鬼。如果有幸生于人道之中,即获得二种果报:其一,短命;其二,多病。」

「偷盗之罪也能使众生堕入地狱、畜生、饿鬼三恶道。如果有幸生于人道之中,即获得二种果报:其一,贫穷;其二,与别人共同占有财物,不能够自在。」

「邪婬之罪也能使众生堕入地狱、畜生、饿鬼三恶道。如果有幸生于人道之中,即获得二种果报:其一,其妻子不贞洁善良;其二,不能够获得满足心意的伴侣。」

「妄语之罪也能使众生堕入地狱、畜生、饿鬼三恶道。如果有幸生于人道之中,即获得二种果报:其一,常常被人诽谤;其二,被他人所欺骗。」

「两舌之罪也能使众生堕入地狱、畜生、饿鬼三恶道。如果有幸生于人道之中,即获得二种果报:其一,眷属乖戾离心;其二,亲族之间不合。」

「恶口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常闻恶声;二者,言多诤讼①。」

「绮语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言无人受;二者,语不明了②。」

「贪欲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心不知足;二者,多欲无厌③。」

「瞋恚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常被他人求其长短;二者,恒被于他之所恼害④。」

「邪见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生邪见家;二者,其心谄曲⑤。」

【章旨】此章中,金刚藏菩萨为会众较为详细地宣讲了「十恶业道」中的「恶口之罪」、「绮语之罪」、「贪欲之罪」、「瞋恚之罪」、「邪见之罪」所导致的「异熟果报」(即地狱、畜生、饿鬼三恶道)以及十种「等流果报」及「增上果报」。具体涵义请参见注释。

【注释】①一者常闻恶声二者言多诤讼关于此,澄观《华严经疏》卷三十五解释说:「恶口中,语体恶故,语用恶故。言恒有诤,违恼他人。外感荆棘、砂、卤等事。」澄观说,除了经文中所列的「等流果」之外,其「增上果」为:外感荆棘、砂土、咸卤等不顺利的事务与食物。②一者言无人受二者语不明了关于此「等流果」,澄观《华严经疏》卷三十解释说:「言无人受,机不领故;语不明了,自绮错故。」而「增上果」为:「以言绮故,外感果,物不应其时。」(澄观《华严经疏》卷三十五)「物不应其时」为其增上果。③一者心不知足二者多欲无厌关于此「等流果」,澄观《华严经疏》卷三十五解释说:「已得不足故,未得欲求故。贪则念念欲多。感外增上,日日减少。」这是说,「等流果」为心不知足而多欲望 ,但「增上果」却是满足的可能与条件越来越减少。④一者常被他人求其长短二者恒被于他之所恼害关于此,澄观解释说:「瞋恚中二种『等流』,似前轻后重。见其不可意故,求彼长短。二、恼害彼故,瞋,不顺物之情。外感增上,其味辛苦,又多恶兽毒虫。」(澄观《华严经疏》卷三十五)因前世不能容物,稍不如意,即兴瞋恨,故在今生被人伺求长短,而动辄得咎。因前世瞋恼众人,使其不安稳,故在今生常被多人之所恼害。这是「等流果」。而「增上果」则是常常只得食用辛、苦之食品以及遭遇猛兽毒虫。⑤一者生邪见家二者其心谄曲关于此果报,澄观解释说:「还生邪见之家,若水之流湿。心见不正,故多谄曲,总由不正故。外感上妙华果,悉皆隐没,似净不净,似安不安。」生于邪见之家以及其心谄曲为「等流果」,而虽然有上等美妙花朵,但却隐没不见,此即「增上果」。

【语译】金刚藏菩萨继续给会众说:「恶口之罪也能使众生堕入地狱、畜生、饿鬼三恶道。如果有幸生于人道之中,即获得二种果报:其一,常常听到恶声戾骂;其二,多有诤讼之事发生。」

「绮语之罪也能使众生堕入地狱、畜生、饿鬼三恶道。如果有幸生于人道之中,即获得二种果报:其一,他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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