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篇 瓜葛关系

原文:

瓜蔓卷第十二

事不至大,无以惊人。案不及众,功之匪显。上以求安,下以邀宠 ,其冤固有,未可免也。荣以荣人者荣,祸以祸人者祸。荣非己莫恃,祸惟他勿纵。罪无实者,他罪可代;恶无彰者,人恶以附。心之患者,置敌一党 ;情之怨者,陷其奸邪。官之友,民之敌;亲之友,仇之敌。敌者,无常也。荣之友,败之敌;贱之友,贵之敌。友者,有时也。是以权不可废,废则失本,情不可滥,滥则人忌;人不可密,密则疑生;心不可托,托则祸伏。智者不招己害,能者寻隙求功。饵之以逮,事无悖矣。

译文:

第十二篇 瓜葛关系

事情不搞得轰轰烈烈,就不能令人震惊瞩目。案子若不能牵涉多人,功劳就无法彰显易见。上面要的是安定,下面求的是宠 信,案中固然存在冤情,那也是在所难免嘛!

荣誉,是赏赐者给予才能享受的;灾祸,是祸害者犯罪才会遭受的。不属自己的荣誉切莫拿来自恃,属于他人的罪过切勿宽纵放过。

对需要定罪但尚无真凭实据者,可用别的罪名代替;对需要惩罚但还够不上罪行昭彰者,用他人的恶行补足。对于离心叛道的人,可设法诬其为敌之同党 ;对情感上怨恨的人,可编造奸诈邪恶的行为加以构陷。

官宦的朋友,是庶民的敌人;亲属的朋友,是仇家的敌人。所谓敌人,并非是一成不变的。荣显时的朋友,败落时就是敌人;贫贱时的朋友,富贵时就是敌人。所谓朋友,也是会因时而异的。

因此说,权力不可放手,放弃权力就失掉了立身之本;感情不可滥用,随意表露感情便会遭人忌恨。交往不可过密,过于亲密就会让人疑窦丛生。心声不可坦露,心意和盘托出将致祸患四伏。

聪明人不会引祸上身,能耐人专钻空子求功。下饵引诱,上钩逮捕,事情没有不顺理成功的!

公众号二维码
上一篇:第十一篇 施用刑罚  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