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四

齐民要术卷第四

后魏高陽太守贾思勰撰

园篱第三十一
栽树第三十二
种枣第三十三诸法附出
种桃柰第三十四
种李第三十五
种梅杏第三十六杏李□附出
插(一)梨第三十七
种栗第三十八
柰、林檎第三十九
种柿第四十
安石榴第四十一
种木瓜第四十二
种椒第四十三
种茱萸第四十四

(一) 明抄作“插”,金抄原作“ 种”,后校改为“插”;黄校、张校、湖湘本作“种” 。

园篱第三十一

  凡作园篱法,于墙基之所,方整深耕。凡耕,作三垄,中间相去各二尺。

  秋上酸枣【一】熟时,收,于垄中穊种之。至明年秋,生高三尺许,间斸去恶者,相去一尺留一根,必须稀穊均调,行伍条直相当。至明年春,●【二】敕传切(一)去横枝,●必留距【三】。若不留距,侵皮痕大,逢寒即死。●讫,即编为巴篱【四】,随宜夹缚(二),务使舒缓。急则不复得长故也。又至明年春,更●其末,又复编之,高七尺便足。欲高作者,亦任人意。非直奸人惭笑而返,狐狼亦自息望而回。行人见者,莫不嗟叹,不觉白日西移,遂忘前途尚远,盘桓(三)瞻瞩,久而不能去。枳棘【五】之篱,“折柳樊【六】圃(四)”,斯其义也。

  其种柳作之者,一尺一树,初即斜插,插时即编。其种榆荚者,一同酸枣。如其栽榆,与柳斜植(五),高共人等,然后编之。数年成长,共相蹙迫,交 柯错叶,特似房笼(六)。既图龙蛇之形,复写鸟兽之状,缘势嵚崎【七】,其貌非一。若值巧人,随便【八】采用,则无事不成,尤宜作机【九】。其盘纾茀郁【一〇】,奇文互起,萦布锦绣,万变不穷。

(一) 明抄作“敕传反”,黄校陆录误作“敕博反”,金抄“传”字不清楚,“反”作“ 切”。

(二) 金抄、明抄作“缚”,音篆,缠束、扎缚的意思;黄校陆录作“●”,黄校刘录作 “剔”,湖湘本、《津逮》本作“剥”,渐西本作“● ”,均误;《辑要》引则作“缚”。

(三) “桓”,明抄阙末笔作“● ”,是南宋本避宋钦宗赵桓的名字改的,金抄是北宋系统本,仍作“恒”不阙笔。

(四) “折柳樊圃”,《诗经.齐风.东方未明》的一句。“圃”,明抄、湖湘本、《津逮》本均作“园”;金抄作“圃”,同《诗经》,《学津》本、渐西本及《辑要》引同。

(五) 各本均作“直”,惟金抄作 “植”,《辑要》引亦作“植”。这是指榆与柳混栽,榆如常栽法,柳则斜插,故从金抄作“植”。

(六) “笼”,金抄、黄校、明抄同,明清刻本及辑要引作“栊”。黄麓森校记:“栊、笼古通。”“房栊”指窗棂,取义于横直敧斜,盘互玲珑。

【一】 “酸枣”,野生小枣,灌木或小乔木,通常为灌木状,适宜于作砧木,俗亦名“野枣”。现在长江 流域有栽培。古名“棘”,亦名“樲” 或“樲棘”。《本草纲目》卷二九李时珍解释说,枣树高,故重朿作“枣”,棘树矮小,故并朿作“棘”。“ 朿”就是针刺。

【二】 “●”,音川,指修剪树枝,俗称“川树”,实即“●树”。此字各本多讹作“● ”、“剔”或“剥”,据金抄及清刻本改正。

【三】 “距”是鸡距;这里指切除分枝时,要保留基部的一小段,像“距”那样,不能齐基部切光。

【四】 “巴篱”,篱笆。

【五】 古代所谓“枳”,兼指枸橘和香橙。但香橙是小乔木,刺也不太多;枸橘是灌木而多刺,适宜于作篱笆。《文选》潘岳《闲居赋》:“芳枳树篱。”刘良注:“枳,果树也,以为藩篱。”《要术》和潘岳所称的“枳”,应均指枸橘。“棘”即酸枣。枸橘与棘均适宜于种作篱笆。

【六】 “樊”,遮蔽。“折柳樊圃 ”,折取柳条,插植围绕起来作园圃。

【七】 “嵚崎”,高昂奇特。“嵚 ”音歆。

【八】 “随便”,随其形状之所便。

【九】 “机”,通“几”,指承放物件的各种几和座架之类。

【一〇】“盘纾茀郁”,形容枝干错综盘曲多变的各种奇特的形状。“茀”音弗。

栽树第三十二

  凡栽一切树木,欲记其陰陽【一】,不令转易。陰陽易位则难生。小小栽者,不烦记也。

  大树髡【二】之,不髡,风摇则死。小则不髡。

  先为深坑,内树讫,以水沃【三】之,着土令如薄泥,东西南北摇之良久,摇则泥入根间,无不活者;不摇,根虚多死。其小树,则不烦尔。 然后下土坚筑。近上三寸不筑,取其柔润也。时时溉灌,常令润泽。每浇水尽,即以燥土覆之,覆则保泽,不然则干涸。埋之欲深,勿令挠动【四】。凡栽树讫,皆不用手捉,及六畜抵(一)突。《战国策》曰(二):“夫柳,纵横颠倒(三)树之皆生。使千人树之,一人摇之,则无生柳矣。”

  凡栽树,正月为上时,谚曰:“ 正月可栽大树。”言得时则易生也。二月为中时,三月为下时。然枣--鸡口,槐--兔目,桑--虾蟆眼,榆--负瘤散【五】,自余杂木--鼠耳、虻【六】翅,各其时。此等名目,皆是叶生形容之所象似,以此时栽种者,叶皆即生。早栽者,叶晚出。虽然,大率宁早为佳,不可晚也。

  树,大率种数既多,不可一一备举,凡不见者,栽莳【七】之法,皆求之此条。

  《淮南子》曰(四):“夫移树者,失其陰陽之性,则莫不枯槁。”高诱曰:“失,犹易。”

  《文子》曰(五):“冬冰可折,夏木可结【八】,时难得而易失。木方盛,终日采之而复生;秋风下霜,一夕而零。”非时者,功难立。

  崔寔曰:“正月,自朔暨晦,可移诸树:竹、漆(六)、桐、梓、松、柏、杂木。唯有果实者,及望而止;“望谓十五日。”过十五日,则果少实。”

  《食经》曰:“种名果法【九】:三月上旬,斫取好直枝,如大母指,长五尺,内着芋魁中种之。无芋,大芜菁根亦可用。胜种核,核三四年乃如此大耳。可得行种【一〇】。”

  凡五果,花盛时遭霜,则无子。常预于园中,往往贮恶草生粪。天雨新晴,北风寒切,是夜必霜,此时放火作熅【一一】,少得烟气,则免于霜矣。

  崔寔曰:“正月尽二月,可●树枝。二月尽三月,可掩树枝。
埋树枝土中,令生,二岁已上,可移种矣。”

(一) 金抄作“抵”,湖湘本作“ 触”,黄校、明抄误作“觚”。

(二) 见《战国策.魏策》,原文是:“田需贵于魏王。惠子曰:‘子必善左右。今夫杨,横树之则生,倒树之则生,折而树之又生,然使十人树杨,一人拔之,则无生杨矣。’”《韩非子.说林上》亦载此条,“千人”亦作“十人”,“田需”则作“ 陈轸”。

(三) 金抄、湖湘本等均作“倒” ,明抄作“到”,二字古通,兹从金抄。

(四) 见《淮南子.原道训》,“ 夫移”作“今夫徙”,余同。高诱注“易”下有“也” 字。据《颜氏家训.书证》篇反映,当时北方书传,悉略去“也”字,大概这也在被略去之列。

(五) 见《文子.上德》篇,文句全同。注文“非时者,功难立”,虽不见今本,仍疑是原有注文。文子是杂抄各书而成的书,不少资料采自《淮南子》,故此段并见于《淮南子.说林训》,“冬冰 ”至“易失”,文同,以下作:“木方茂盛,终日采而不知;秋风下霜,一夕而殚”。

(六) 《津逮》本、渐西本作“漆 ”;金抄、明抄、湖湘本讹作“
●”。

【一】 “栽”,指移植。“陰陽” ,指原植株的向陽面和背陰面。

【二】 “髡”,对主枝、副主枝或侧枝进行适当短截。

【三】 “沃”,这里指大量灌水,使放入的泥土泡透成为稀泥状。

【四】 “挠动”,搅动,摇动。

【五】 “负瘤散”,除各本相同外,宋陈元靓《岁时广记》卷一“
栽杂木”引《要术》(原误作《泛胜之书》)并同,但未详所指。

【六】 “虻”,指牛虻。以上是说各种树的叶芽长到如鸡口、兔目等的大小时,是各该种树移栽的合适时期。

【七】 移栽叫做“莳”。《方言》卷一二:“莳,更也。”郭璞注:“为更种也。”

【八】 “结”,在这里应与移植有关,但未得确切解释。《今释》解释为编树。

【九】 西北农学院一九五五年在甘肃武都进行梨调查时,发现一个名叫“苴莲梨”的品种,经访问了解后,该品种系当地老乡以当地红梨的枝条,插入苴莲(即球茎甘蓝)的球茎中扦插培育而成(见康成懿校注明俞宗本《种树书》六八页)。这一特别枝术很像这里“种名果法”的发展。

【一〇】“行”,推行的行;“种” ,品种的种;“行种”,指名果采用此法可以较快地繁殖开来。

【一一】“熅”,音晕,《说文》: “郁烟也”,这里就是用烟熏法预防霜冻。

种枣第三十三诸法附出(一)

  《尔雅》曰(二):“壶枣;边,要枣;櫅,白枣;樲,酸枣;杨彻,齐枣;遵,羊枣;洗,大枣;煮,填枣;蹶泄,苦枣;皙,无实枣【一】;还味,棯枣。 ”郭璞注曰:“今江 东呼枣大而锐上者为‘壶’;壶,犹瓠也。要,细腰,今谓之‘鹿卢枣’【二】。櫅,即今枣子白熟【三】。樲,树小实酢【四】。《孟子》曰(三):‘养其樲枣。’遵,实小而员,紫黑色,俗呼 ‘羊矢枣’。《孟子》曰(
四):‘曾皙嗜羊枣。’洗,今河东猗氏县【五】出大枣,子如鸡卵。蹶泄,子味苦。皙,不着子者。还味【六】,短味也。杨彻、煮填,未详。”

  《广志》曰(五):“河东安邑【七】枣;东郡谷城【八】紫枣,长二寸;西王母【九】枣,大如李核,三月熟;河内汲郡【一〇】枣,一名墟枣;东海蒸枣【一一】;洛陽(六)夏白枣;安平信都【
一二】大枣;梁国夫人枣。大白枣,名曰‘蹙咨’,小核多肌(七);三星枣;骈白枣;灌枣。又有狗牙、鸡心、牛头、羊矢、狝(八)猴、细腰之名。又有氐枣、木枣、崎廉枣,桂枣,夕枣也。”

  《邺中记》(九):“石虎【一三】苑中有西王母枣,冬夏有叶,九月生花,十二月乃熟,三子一尺。又有羊角枣,亦三子一尺。”

  《抱朴子》曰(十):“尧山【一四】有历枣。 ”
  《吴氏本草》曰(十一):“大枣,一(十二)名良枣。”

 《西京杂记》曰(十三):“弱枝枣、玉门 枣、西王母枣、棠枣、青花枣、赤心枣。”潘岳《闲居赋》(十四)有“周文弱枝之枣【一五】。丹枣。”

  按青州有乐氏枣,丰肌(十五)细核,多膏肥美,为天下第一。父老相传云:“乐毅破齐时,从燕齎来所种也。”齐郡西安、广饶【
一六】二县所有名枣即是也。今世有陵枣、蒙弄枣也。

  常选好味者,留栽之【一七】。候枣叶始生而移之。枣性硬,故生晚;栽早者,坚□生迟也。三步一树,行欲相当。地不耕也。欲令牛马履践令净。枣性坚强,不宜苗稼,是以不(十六)耕;荒秽则虫生,所以须净;地坚饶实,故宜践也。

  正月一日日出时,反斧斑駮【一八】椎之,名曰 “嫁枣【一九】”。不椎(十七)则花而无实;斫则子萎而落也。候大蚕入簇(十八),以杖击其枝间,振去狂花。不打,花繁,不(十九)实不成。

  全赤即收。收法:日日撼胡 感切 而落之为上。半赤而收者,肉未充满,干则色黄而皮皱;将赤味亦不佳;全赤久不收,则皮硬(二十),复有乌鸟之患。

  晒枣法:先治地令净。有草莱,令枣臭。布椽【二〇】于箔下,置枣于箔上,以朳【二一】聚而复散之,一日中二十度乃佳【二二】。夜仍不聚。得霜露气,干速,成(二一)。陰雨之时,乃聚而苫盖之。五六日后,别择取红软者,上高厨【二三】而曝之。厨上者已干,虽厚一尺亦不坏。择去●【二四】烂者。● 者永不(二二)干,留之徒令污枣(二三)。其未干者,晒曝如法。

  其阜劳(二四)之地,不任耕稼者,历落【二五】种枣则任矣。枣性炒(二五)故。

  凡五果及桑,正月一日鸡鸣时,把(二六)火遍照其下,则无虫灾。

  食经曰:“作干枣法:新菰蒋(二七),露于庭,以枣着上,厚三寸(二八),复以新蒋覆之。凡三日三夜,撤覆露之,毕日曝,取干,内屋中。率一石,以酒一升,漱【二六】着器中,密泥之。经数年不败也。 ”

  枣油法:郑玄曰(二九):“枣油,捣枣实,和【二七】,以涂缯上,燥而形似油也。”乃成之。

  枣脯【二八】法:切枣曝之,干如脯也。

  《杂五行书》曰:“舍南种枣九株,辟县官,宜蚕桑。服枣核中人二七枚,辟疾病。能常服枣核中人及其刺,百邪不复干矣。”

  种●枣【二九】法:陰地种之,陽中则少实。足霜,色殷【三〇】,然后乃收之。早收者涩,不任食之也。(三十)《说文》云(三一):“梬(三二),枣也,似柿而小。”

  作酸枣【三一】□【三二】法:多收红软者,箔上日曝令干。大釜中煮之,水仅自淹。一沸即漉【三三】出,盆研之。生布【三四】绞取浓汁,涂盘上或盆中。盛暑,日曝使(三三)干,渐以手摩挲,散(三四)为末。以方寸匕【三五】,投一□水中,酸甜味足,即成好浆【三六】。远行用和米□,饥渴俱当也。

(一) 原无“诸法附出”的附注,据卷首总目加。

(二) 这是《尔雅.释木》关于枣部分的全文。“壶枣”前有“枣”字,“泄”作“泄” ,余同。郭璞注文原分注在各该枣名下面,《
要术》合引在一起,因此重复了正文的枣名。关于“煮,填枣”,郭璞迳在枣名下注“未详”,而《要术》重复列出时,却是“煮填”连文,则读正文为“煮填,枣”,和一般读成“煮,填枣”不同,疑《
要术》衍“填”字。

  《尔雅》正文金抄、黄校、张校、明抄均作大字,明清刻本均作双行小字。兹从他处例改为小字。又《种桃柰》、《种李》、《种梅杏》三篇篇首引《尔雅》文有同样情况,亦一律改为小字。

(三) 这是《尔雅》郭注引《孟子.告子上》文,《孟子》原文“
樲枣”作“樲棘”。

(四) 这是《尔雅》郭注引《孟子.尽心下》文。“曾皙”,《要术》各本原作“曾子” ,误。按《孟子》原文是:“曾皙嗜羊枣,而曾子不忍食羊枣。”郭注亦作“曾皙”。曾子,名参;曾皙是曾参的父亲。嗜羊枣的是曾皙,不是曾参,各本承误未改,由于未对原书,兹据《孟子》及郭注改正。

(五) 《初学记》卷二八、《太平御览》卷九六五“枣”引《广志》,与《要术》所引有不同,除枣名有互异外,“西王母枣……三月熟”下,《初学记》多“在众果之先”,《御览》多“众果之先熟者也,种洛陽宫后园”;“灌枣”下《御览》多“此四者,官园所种”,《初学记》同,但有误字。

(六) 金抄、黄校、张校作“陽” ,明抄作“旸”。

(七) 各本作“肥”,渐西本从吾点校改作“肌”,《初学记》、《太平御览》引《广志》亦作“肌”。果肉或瓜瓤,古称“肌”或“
肤”,作“肌”是正确的。

(八) “狝”,黄校、张校、明抄等作“狝”,误(秋猎叫“狝”,音鲜),据金抄改正。

(九) 《邺中记》原书久佚,今所存《四库全书》辑录本,“苑”作“园”,(《艺文类聚》卷八七、《初学记》卷二八、《太平御览》卷九六五引《邺中记》同),余同《要术》。

(十) 不见今本《抱朴子》,当是逸文。

(十一)《重修政和证类本草》卷二三“大枣”条引《吴氏本草》只说明大枣的药性,关于大枣的异名,则见于《名医别录》,是:“一名干枣,一名美枣,一名良枣。”《名医别录》的“一名良枣” ,可能即采自《吴氏本草》。

(十二)“一”,各本作“者”,误;据金抄改正。

(十三)《西京杂记》卷一:“初修上林苑,群臣远方各献名果异树,亦有制为美名,以摽奇丽:……枣七:弱枝枣、玉门 枣、棠枣、青华枣、梬枣、赤心枣、西王枣(原注:“出昆仑山”)。”《要术》所引少一种“梬枣”。

(十四)文选卷十六潘岳《闲居赋》无“丹枣”名称,也不可能有,这里有窜误,也许由《西京杂记》的“梬枣”窜入,而“梬”又误为“丹”。

      下文有关各篇,并引到《闲居赋》的犁、椑,兹录该赋有关部分如下:

    “张公大谷之梨,梁侯乌椑之柿,周文弱枝之枣,房陵朱仲之李,靡不毕殖。”

(十五)“丰肌”,金抄作“豊肥” ,黄校、明抄作“曹肌”,均讹;仅张校作“丰肌”,兹据改。又《太平寰宇记》卷十八载青州土产“乐氏枣 ”引《要术》作“长肌”。

(十六)“不”,各本无,仅《辑要》引有,《学津》本因从《辑要》加。按此处“不耕” 与上文“地不耕”相符,此“不”字应有,兹据补。

(十七)金抄作“不椎”,《辑要》引同;黄校、张校、明抄作“不斧”。下文“斫”即指用斧刃斫,则伤树使果实萎落;“椎”正是“
反斧”用斧背打,故从金抄。

(十八)“簇”,湖湘本等如字,金抄、明抄作“蔟”,二字同,本书统一作“簇”。

(十九)《辑要》引无“不”字。

(二十)“全赤久不收,则皮硬”, “全”,黄校、张校、明抄作“
美”,属上句;金抄作“全”,《辑要》及王祯《农书》引同。字应作“全”。金抄作“ 皮硬”,黄校、张校、明抄等作“皮破”。按枣子遇多雨则皮裂,过赤则皮较硬兹从金抄。

(二一)“成”,即今口语的“好” 、“行”,王祯《农书》删去“
干”字,作“速成”,欠妥。

(二二)“不”,黄校刘录、张校、明抄讹作“下”,据金抄、黄校陆录改正。

(二三)金抄、明抄作“污枣”,张校、黄校刘录同,但黄校陆录作“枣臭”。

(二四)明抄、湖湘本、《津逮》本作“阜劳”,金抄作“早劳”,王祯《农书》引作“旱涝”,渐西本从之。按枣的适应性很强,既耐热,也耐寒,既耐旱,也耐湿,但《要术》既注明“枣性炒故” ,是单就某一方面而言,就不会兼指“旱涝”。“早劳 ”不成文。“阜劳”可以解释为高阜劳累之地,差可。但亦未必正确,此字存疑。

(二五)金抄、明抄作“炒”,王祯《农书》引改作“燥”,明清刻本从之。

(二六)金抄等作“把”,明抄作“ 杷”。这里是动词,作拿着解释,故从金抄。

(二七)“新菰蒋”,金抄如文;黄校、张校、明抄作“新收蒋”;湖湘本、津逮本脱上二字,只一“蒋”字。按“菰”、“蒋”同义,指茭白;但茭白的叶子,有“菰蒋草”的名称,此处指叶,故从金抄。

      湖湘本、《津逮》本“ 蒋”下有“将”字,作“将露于庭”,可能由于这里缺少动词,后人加上这个“将”字,即“拿来”,南宋本改作“新收蒋”,或亦此故,但《食经》文常是这样简单似欠完整的,毋庸加改。

(二八)“三寸”,从金抄;他本作 “二寸”。

(二九)郑玄的话,未详所出,可能是逸文。《释名.释饮食》“柰油”的作法,和这里“ 枣油”完全相同,而且文字也基本相同,(见《种梅杏》篇校记(十七)),也可能“郑玄”是“《释名》” 之误,而今本《释名》又因字形相近误“枣”为“柰” (《释名》“柰油”条的末句误“杏”为“柰”,从《要术.种梅杏》篇得到证明,《
要术.柰林檎》篇也没有引到《释名》的“柰油”)。又“枣油法”、“枣脯法”二条,应均系《食经》文,则更可能是《食经》误记。吾点引 “景”说:“按《释名.饮食》篇柰油一条文,似此。 ”昔人也有这样的怀疑。

(三十)自“陰地种之”至“不任食之也”,原系小字;下条“作酸枣□法”除标题外,亦全系小字,兹一并改为大字。

(三一)《说文》作:“梬,枣也,似柿”,脱“而小”二字,段玉裁注《说文》即据《要术》补此二字。“梬”就是“●枣”,《要术》引《说文》作解释,照通例应在“种●枣法”的下面,这里可能倒错。

(三二)“梬”,右边的上半个从“ 由”,不从“●”,明抄、湖湘本等从“●”,误,据金抄及《说文》改正。

(三三)各本作“使”,明抄作“便 ”。

(三四)金抄作“散”,他本作“取 ”。

【一】 “无实枣”,郭璞解释为“ 不着子者”,即今无核枣,亦名空心枣,果核退化为薄膜,可以和果肉一起吃,为我国特有的名贵品种,品质优良,产于山东省乐陵、庆云、河北省沧县等地。

【二】 “鹿卢枣”,郝懿行《尔雅义疏》:“鹿卢,与辘轳同,谓细腰也。”即今葫芦枣,果实中上部有一缢痕,呈葫芦状,故名。又像乳頭形,别名“乳頭枣”。品质上等。在北京及产枣区均有分布。

【三】 “白熟”,《太平御览》卷九六五引《尔雅》郭注作“白乃熟”;郝懿行《尔雅义疏》:“白熟者,凡枣熟时赤,此独白熟为异。”

【四】 “樲,树小实酢”,此酸枣即“棘”,今本《孟子》亦称作“樲棘”。

【五】 猗氏县,今山西省临猗县。

【六】 “还”,读为“旋”字,原意是快速,引申为短暂,即所谓“短味”。

【七】 安邑,今山西省安邑镇及夏县地。《史记.货殖列传》所称“安邑千树枣”,即此。

【八】 谷城,有几处,此既属东郡,在今山东省东阿县。

【九】 西王母是古地名。《尔雅.释地》:“觚竹、北户、西王母、日下,……谓之四荒。”郭璞注:“西王母在西。”所谓“西王母枣”,杨炫之《洛陽伽蓝记》卷一“景林寺”条有记载。

【一〇】汲郡,晋置,有今河南省汲县、新乡等地。

【一一】《晏子春秋》卷八:“景公谓晏子曰:‘东海之中,有水而赤,其中有枣,华而不实何也?’晏子对曰:‘昔者秦缪公乘龙而理天下,以黄布裹烝枣,至东海而捐其布。彼布黄,故水赤;烝枣,故华而不实。’公曰:‘吾详(按通“佯”,下同,《艺文类聚》卷八七“枣”及卷八六“布”引均作“佯 ”)问子,何为对?’曰:‘婴闻之,详问之,亦详对之也。’”图经本草有“天蒸枣”称:“南郡人煮而后暴,及干,皮薄而皱,味更甘于它枣,谓之天蒸枣。” 晏婴的话虽然是假的,但反映古时有蒸枣。《广志》的 “东海蒸枣”和《
尔雅》的“煮,填枣”,大概实际上只是一种蒸干的枣。

【一二】《晋书.地理志》安平国有信都县,即今河北省冀县。该地好枣,魏晋以来文献记载颇多。

【一三】石虎是石勒的侄子,继石勒统治后赵,其都城在邺,即今河北省临漳县。

【一四】尧山,山名,在今河北省隆尧县。

【一五】李善注《文选.闲居赋》此句引《广志》的传说称:“周文王时有弱枝之枣,甚美,禁之不令人取,置树苑中。”

【一六】齐郡,郡名,秦置,约有今山东省东部及东北部地区,后魏时郡治在今山东省益都县。西安,县名,故治在山东省原临淄县今益都县境。广饶,今山东省广饶县。二县均属齐郡,亦均属青州。青州枣好,《名医别录》陶弘景注已有记载,至宋《图经本草》时尤为各地所不及:“惟青州之种特佳,虽晋绛大实,亦不及青州者之肉厚也。”

【一七】《要术》称“种”时,通常指播子种,偶亦指栽植,但称“
栽”时概指栽植。这里“留栽之” ,应是指留根蘖移栽。

【一八】“反斧”,指用斧背打,《柰林檎》篇的“翻斧”,同。“
駮”即“驳”字,“斑駮”,原指杂色不纯,这里引申为在树干基部或干枝分歧等处不定处地环周捶打,击伤其韧皮部。

【一九】“嫁枣”的目的在破坏韧皮部,阻止地上部养分的向下输送,以促进开花和果实生长,因而提高座果率,增加生产,就是现在环状剥皮的原理。后来发展为“开甲”,“刺枣”,在华北各小枣产区,一直在沿用,枣农掌握着合理的开甲技术,作为增产措施之一。《
要术》此法亦用于林檎,见本卷《柰林檎》篇。采取这类办法,并应同时密切结合肥水和管理措施,以免影响果树的生长。但经常采用,会影响果树的寿命。

【二〇】“椽”、“箔”原是养蚕的一套工具(参看卷五《种桑柘》篇注释【三三】),这里只是说架起椽木作为帘箔的支架。

【二一】“朳”,晒谷物时摊开扒拢的一种农具,《玉篇》:“无齿杷也”,即今木扒。

【二二】河北省沧县的晒干枣法:将枣放在秫□箔中,堆成屋脊形,早上用木扒轻轻扒下六分之一,每隔一小时扒一次,至中午共扒六次,下午则每隔一小时半向中央聚拢一次,到日落共聚四次。晚上用席盖,早上揭开。约经十日左右水分少至1〇%时,即可贮藏。群众称此种晒法为“扒六拘四”(见河北农业大学编《果树栽培学》下卷五一三页)。

【二三】“高厨”,高架。

【二四】“●”,音庞,《说文》: “●肛,肿也。”“●烂”,膨胀不干缩而软烂。

【二五】“历落”,稀疏散布,错杂不整齐。

【二六】“漱”,指以少量的酒喷润干枣。

【二七】“和”,捣烂和匀。

【二八】“脯”,干肉,因亦称干制的果实和果肉为“果脯”。

【二九】“●枣”,也写作“软枣” ,又名“牛奶柿”、“丁香柿”,即柿树科的君迁子。《说文》的“梬”,音逞,异名同物。“●”,音软。

【三〇】“殷”,读如烟音,赤黑色。

【三一】《本草纲目》卷三十及《广群芳谱》卷五七引王璆《百一方》有山楂亦名“酸枣” 的说法,非《要术》此处所指。

【三二】“□”,本来是炒米麦磨成(或先磨后炒)的干粮,下文“
米□”,即指此。由于这种干粮为粉末状,因亦称干制的果实粉末为“□”。

【三三】“漉”,隔出水液中的固体物,参看卷八《黄衣黄蒸及蘖》篇注释【二】。

【三四】“生布”,未经煮练的麻布。

【三五】“方寸匕”是古时量药末的一种计量方法。陶弘景《名医别录序例》:“凡散药有云……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抄散取不落为度。” “匕”就是匙。《方言》卷十三:“匕谓之匙。”

【三六】古代不喝茶,后魏时喝茶也不普遍,习惯上用各种的浆(酸浆、甜浆、粥清浆、酪浆等)代饮料。

种桃柰(一)第三十四

  尔雅曰(二):“旄,冬桃【一】。榹桃,山桃【二】。”郭璞注曰:“旄桃,子冬熟。山桃,实如桃而不解核【三】。”

  广志曰(三):“桃有冬桃,夏白(四)桃,秋白桃,襄桃,其桃美也,有秋赤桃。”

  《广雅》曰(五):“抵子者,桃也。”

  《本草经》曰(六):“桃枭,在树不落,杀百鬼。”

  《邺中记》曰(七):“石虎苑中有句鼻桃,重二斤。”

  《西京杂记》曰(八):“榹(九)桃,樱桃,缃核桃,霜桃,言霜下可食,金城桃,胡 桃,出西域,甘美可食,绮蒂桃,含桃,紫文桃。”

  桃,柰桃,欲种,法(十):熟时合肉全埋粪地中。直置凡地则不生,生亦不茂。桃性早实,三岁便结子,故不求栽(十一)【四】也。至春既生,移栽实地。若仍处粪地(十二)中,则实小而味苦矣(十三)。栽法,以锹合土掘移之。桃性易种难栽,若离本土,率多死矣,故须然矣。

  又法(十四):桃熟时,于墙南陽中暖处,深宽为坑(十五)。选取好桃数十枚,擘取核,即内牛粪中,头向上,取好烂粪和土厚覆之,令厚尺余。至春桃始动【五】时,徐徐拨去粪土,皆应生芽,合取核种之,万不失一。其余【六】以熟粪粪之,则益桃味。

  桃性皮急【七】,四年以上,宜以刀竖●【八】其皮。不●者,皮急则死。

  七八年便老,老则子细。十年则死。是以宜岁岁常种之。

  又法:候其子细,便(十六)附土斫(十七)去,□上生者,复为少桃,如此亦无穷也。

  桃酢法:桃烂自零【九】者,收取,内之于瓮中,以物盖口。七日之后,既烂,漉去皮核,密封闭之。三七日酢成,香美可食。

  《术》曰:“东方种桃九根,宜子孙,除凶祸。胡 桃(十八)、柰桃种,亦同。”

  樱桃:

  《尔雅》曰(十九):“楔,荆桃(二十)。”郭璞曰:“今樱桃。”

  《广志》曰(二一):“楔桃,大者如弹丸,子有长八分者,有白色肥(二二)者:凡三种。”

  《礼记》曰(二三):“仲夏之月,……天子… …羞以含桃。”郑玄注曰:“今谓之樱桃。”

  博物志曰(二四):“樱桃者,或如弹丸,或如手指。春秋冬夏,花实竟岁。”
  《吴氏本草》所说云(二五):“樱桃,一名牛桃(二六),一名英桃。”

  二月初,山中取栽,陽中者还种陽地,陰中者还种陰地。若陰陽易地则难生,生亦不实:此果性。生陰地,既入园囿,便是陽中,故多难得生。宜坚实之地,不可用虚粪也【一〇】。

  蒲萄【一一】:

  汉武帝使张骞【一二】至大宛,取蒲萄实,于离宫别馆旁尽种之。西域有蒲萄,蔓延、实并似蘡【一三】。

  《广志》曰(二七):“蒲萄有黄、白、黑三种 ”者也。

  蔓延,性缘不能自举,作架以承之。叶密陰厚,可以避热。

  十月中(二八),去根一步许,掘作坑,收卷蒲萄悉埋之。近枝茎【一四】薄安黍穣弥佳。无穣,直安土亦(二九)得。不宜湿,湿则冰冻。二月中还出,舒而上架。性不耐寒,不埋即死。其岁久根茎粗大者,宜远根作坑,勿令茎折。其坑外处,亦掘土并穣培覆之。

  摘蒲萄法:逐【一五】熟者一一零叠一作“条”(三十)摘取,从本至末,悉皆无遗。世人全房【一六】折杀者,十不收一。

  作干蒲萄法:极熟者一一零叠摘取,刀(三一)子切去蒂,勿令汁出。蜜(三二)两分,脂一分,和内蒲萄中,煮四五沸,漉出,陰干便成矣。非直滋味倍胜,又得夏暑不败坏也。

  藏蒲萄法:极熟时,全房折取。于屋下作荫坑,坑内近地凿壁为孔,插枝于孔中,还筑孔使坚,屋子(三三)置土覆之,经冬不异也。

(一) “种桃柰”,金抄、明抄同;明清刻本无“柰”字(卷首总目亦无)。按本篇内容并没有提到“柰”,而下文另有《柰林檎》篇叙述柰的种法,这个“柰”字应是衍文,并参看校记(九)。

(二) 见《尔雅.释木》。“榹” 音斯。郭注分列在各该条下,“
而”下多“小”字,小字似应有。

(三) 《太平御览》卷九六七“桃 ”引《广志》作:“桃有冬桃、夏桃、秋桃。”

(四) 金抄作“白”,黄校、张校误作“日”,明抄误作“曰”,湖湘本脱“夏白桃”。

(五) 《广雅.释木》只有“栀子,□桃也”,无如《要术》所引句。按《广雅》文无“ ……者,……也”例,“者”应是“□”的残文“肴” 字错成,而又误“栀”为“抵”也。栀子是茜草科,和桃不相干,而《要术》引到此条,可能贾氏所见《广雅》本已错成“……者,……也”。

(六) 《艺文类聚》卷八六、《初学记》卷二八及太平御览卷九六七引《本草经》,“桃枭”均作“枭桃”。《重修政和证类本草》卷二三所录《本草经》文则是:“桃枭,微温 ,主杀百鬼精物”,其“
在树不落”句,则见于《名医别录》,作“实着树不落”。桃子被褐腐病侵害,在树自干不落。

(七) 《邺中记》文同《要术》。《艺文类聚》卷八六、《初学记》卷二八、《太平御览》卷九六七均引到此条,“二斤”,《御览》同《要术》,《类聚》和《初学记》有不同。“句”是“勾”的本字。

(八) 此条与种枣篇所引《西京杂记》在同一段内,作:“……桃十:秦桃、榹桃、缃核桃、金城桃、绮叶桃、紫文桃、霜桃(原注:“霜下可食”)、胡 桃(原注:“出西域”)、樱桃、含桃。” 《要术》少“秦桃”,“绮蒂”和“绮叶”不同,次序亦异,而注文引作正文,多“甘美可食”句。

(九) “榹”,各本误作“核”,据金抄及《西京杂记》改正。

(十) “桃柰桃欲种法”六字,各本同。按“柰桃”,古时有这个名称,下文引《术》即有,《种李》、《种梅杏》篇引《广志》还有“柰李” 、“柰杏”,而据《食疗本草》,“柰桃”即是樱桃: “樱桃,俗名李桃,亦名柰桃。”但“柰桃”虽有是樱桃异名的记载,可是下文另有樱桃及其栽植法,这里不应另标“柰桃”,尤其樱桃和桃繁殖方法不同,这里不应异法混举。如果“柰桃”指另一种果树,则本篇所记全是种桃法(除樱桃等外),何以无一字提及“柰桃” ?据此,此二字应是衍文或有窜讹。上文引《西京杂记》少一种“秦桃”,怀疑是“秦桃”误窜入此,而“秦 ”字残烂后很可能错成“柰”字。这一情况,和《种枣》篇引《西京杂记》少一种“梬枣”而引《闲居赋》多出一种“丹枣”很相像。总之,此二字不应有,则只剩下“
桃欲种法”四字,指桃宜种(指直接种核)不宜“栽”,与下篇“李欲栽”相对,“欲” 字没有错,“法”则指种法。《辑要》删去“桃柰桃欲 ”四字,只剩下“种法”二字,痛快,但无根据。

(十一)“栽”,黄校、张校、明抄误作“杀”,湖湘本误作“谷”,据金抄改正。

(十二)“地”,原无,据上文“粪地”及下文“以锹合土掘移之”补。唐韩鄂《四时纂要》“五月”篇采《要术》作“既移不得更安粪地,必致少实而味苦”,也证明《要术》脱“地”字。

(十三)湖湘本作“苦矣”;金抄作 “苦者”,虽可通,不如湖湘本;明抄误作“若者”。

(十四)“又法”以下自“桃熟时” 至“则益桃味”一段及下文“候其子细”至“如此亦无穷也”一段,原均系双行小字,兹均改为大字。

(十五)“深宽为坑”下唐韩鄂《四时纂要》“七月”篇采《要术》有“收湿牛粪内在坑中 ”,更完善,《要术》似有脱文。

(十六)张校作“便”,渐西本从《辑要》引同,金抄、黄校、明抄作“使”。

(十七)“斫”,明抄误作“研”,据金抄、黄校、张校改正。

(十八)金抄作“胡 桃”,他本误作 “明桃”。

(十九)见《尔雅.释术》,文同。郭注亦同。“楔”音夹。

(二十)“荆桃”,明抄误作“荆桄 ”,据金抄、张校等及《尔雅》改正。

(二一)“《广志》”,原作“《广雅》”,误。按《广雅》是训诂书,《广志》是方物志。此条记载樱桃品种,应出《广志》,《艺文类聚》卷八六、《初学记》卷二八、《太平御览》卷九六九“樱桃”引正作“《广志》”,兹改正(渐西本已从吾点校改正)。“楔桃”,《类聚》等三书所引均作“樱桃” 。

(二二)“肥”,姑从金抄;明抄空白一格,黄校、张校、湖湘本等均脱。《初学记》、《太平御览》引作“白色多肌者”,《艺文类聚》引作“ 白色多肥者”。

(二三)此《礼记.月令》文。郑玄注作:“含桃,樱桃也。”《吕氏春秋.仲夏纪》此句下高诱注:“含桃,□桃,□鸟所含食,故言‘含桃’ 。”《初学记》卷二八、《太平御览》卷九六九引高注则作:“含桃,樱桃,为鸟所含,故曰‘含桃’。”“ 羞”是荐、献的意思。

(二四)今本《博物志》无此条,是逸文。《白帖》卷九九引《博物志》只是:“樱桃者,或若弹丸。”《艺文类聚》卷八六“樱桃”所引,也只是:“樱桃,大者或如弹丸。”《太平御览》卷九六九 “樱桃”所引无“者”字与“或如弹丸”句,余同《要术》。另外,《御览》卷九七一“橙”引有《博物志》的另一条逸文是:“成都、广成、郫、繁、江 原、临邛六县,生金橙,似橘而非,若柚而芬香。夏秋冬,或华或实。大如樱桃,小者或如弹丸。或有年,春秋冬夏,华实竟岁。”关于樱桃“春秋冬夏,花实竟岁”句,《白帖》、《类聚》均未引到,是否由“金橙”条割裂错成,颇可怀疑。

(二五)《图经本草》:“按书传引《吴普本草》曰:‘樱桃,一名朱茱,一名麦甘酣。’ 今本草无此名,乃知有脱漏多矣。”“麦”下疑脱“英 ”字,如《艺文类聚》卷八六引《吴氏本草》作:“一名朱茱,一名麦英,甘酣……”,《初学记》卷二八引作:“……一名牛桃,一名麦英”,《太平御览》卷九六九引作:“……一名朱桃,一名麦英也”。《要术》 “牛桃”疑“朱桃”之误,“所说”二字无意义,疑衍。

(二六)“牛桃”,各本及《初学记》引《吴氏本草》同;《类聚》等引作“朱茱”,《御览》引作“朱桃”。可能“朱桃”是正确的。

(二七)《艺文类聚》卷八七、《太平御览》卷九七二“蒲萄”引《
广志》均有此条,止于“三种”,无“者也”字。

(二八)自“十月中”以下至篇末,除“摘蒲萄法”、“作干蒲萄法”及“藏蒲萄法”三标题作大字外,余均作双行小字,兹一律改为大字。

(二九)“土亦”,黄校、明抄误作 “上弗”,张校误作“土弗”,据金抄、湖湘本改正。

(三十)“一作‘条’”,这是校刻《要术》的校注,和卷八《作酱等法》篇“一本作‘生缩’”相同,均作双行小字。明抄脱“条”字,但“一作”二字较小,偏在右半边,说明左边还缺一字,这个缺字,金抄即作“条”,兹据补。他本除脱“条”字外,“一作”窜作正文,致不可解。“零叠”,指零星的小串,不同于整穗的全串,“条”指“叠”字说,也就是说,“零叠”一本作“零条”,意思相同。

(三一)“刀”,明抄误作“力”,他本不误。

(三二)“蜜”,明抄误作“密”,他本不误。

(三三)“屋子”,未详。从“置土覆之”看来,坑内当然不是用土填实,而是置土其上,但土不好悬空放置,必须用物承托,疑“屋子”为承土以覆坑口之物,但未详何物,或亦可能有误字。

【一】 现在陕西省商县、扶风等地生产的冬桃,果实在初期生长极慢,至立秋后始渐肥大,到十一、十二月成熟。

【二】 山桃和毛桃是我国通常用为嫁接桃树的二种砧木,但《要术》采用的是实生繁殖,没有提到嫁接。

【三】 “不解核”,不脱核,黏核。

【四】 “不求栽”,不采用分株、压条等法。下文“易种难栽”,“种”指直播种子,“ 栽”即指移栽。

【五】 “动”,萌发。

【六】 “其余”,犹言“其后”。

【七】 “皮急”,皮紧。这是采用 “纵伤”方法,促进生长。

【八】 “●”,同“劙”,亦作“ 剺”,是划破。《多能鄙事》卷七“栽桃李杏”:“桃,三年实,五盛,七衰,十死。至六年以刀剺其皮,令胶出,可多活五年。”

【九】 “零”,零落。

【一〇】“虚粪也”,疑应作“虚粪地”,指粪熟疏松之地。

【一一】“蒲萄”,即葡萄,古代也写作“蒲桃”、“蒲陶”。

【一二】关于葡萄的引种,《史记.大宛列传》记载在张骞通西域后李广利至大宛前,而《汉书.西域传》记载在李广利至大宛后,因此各书记述有异。而各书引《博物志》亦有此异,说明《博物志》在很早已非原书面目。例如唐段公路《北户录》卷三注引《博物志》:“
张骞使西域还,得……蒲桃。”《文选》潘岳《闲居赋》唐李善注引《博物志》则是:“ 张骞使大夏,得石榴。李广利为贰师将军,……得蒲陶。”《史记.大宛列传》所记是:“宛左右以蒲陶为酒,富人藏酒至万余石,久者数十岁不败。俗嗜酒。马嗜苜蓿。汉使取其实来,于是天子始种苜蓿、蒲陶肥饶地。及天马多,外国使来众,则离宫别馆旁尽种蒲萄、苜蓿极望。”当时是携种子引入的。

【一三】“蘡”,葡萄科葡萄属的蘡薁,又名野葡萄,参看卷十“薁【二八】”。

【一四】“枝茎”,枝蔓。

【一五】“逐”,挨次地选择。

【一六】“全房”,整穗,全串。

种李第三十五

  《尔雅》曰(一):“休,无实李。痤,接虑李。驳,赤李。”

  《广志》曰(二):“赤李。麦李,细小有沟道。有黄建李,青皮李,马肝李,赤陵李。有□李,肥黏似□。有柰李,离核,李似柰。有劈李,熟必劈裂。有经李,一名老李,其树数年即枯。有杏李,味小醋(三),似杏。有黄扁李。有夏李;冬李,十一月熟。有春季李,冬花春熟。”

  《荆州土地记》曰(四):“房陵、南郡【一】有名李。”

  《风土记》曰(五):“南郡细李,四月先熟。 ”

  西晋傅玄《赋》曰(六):“河、沂【二】黄建,房陵缥青。”

  《西京杂记》曰(七):“有朱李,黄李,紫李,绿李,青李,绮李,青房李,车下李,颜回李,出鲁,合枝李,羌李,燕李。”

  今世有木李,实绝大而美。又有中植李,在麦后谷前而熟者。

  李欲栽(八)。李性坚,实晚,五岁始子,是以藉栽。栽者三岁便结子也。

  李性耐久,树得三十年;老虽枝枯,子亦不细。

  嫁李法:正月一日,或十五日,以砖石着李树歧中,令实繁。

  又法(九):腊月中,以杖微打歧间,正月晦日复打之,亦足子也。

  又法:以煮寒食醴酪【三】火●【四】着树枝间,亦良。树多者,故多束枝,以取火焉。

  李树桃树下,并欲锄去草秽,而不用耕垦。耕则肥而无实。树下犁拨亦死之。

  桃、李,大率方两步一根。大穊连陰,则子细而味亦不佳。

  《管子》曰(十):“五沃(十一)之土,其木宜梅李。”

  《韩诗外传》云(十二):“简王曰:‘春树桃李,夏得陰其下,秋得食其实。春种蒺藜,夏不得采其实,秋得刺焉。’”

  《家(十三)政法》曰:“二月徙(十四)梅李也。”

  作白【五】李法(十五):用夏李。色黄便摘取,于盐中挼【六】之。盐入汁出,然后合盐晒令萎,手捻之令褊【七】。复晒,更捻,极褊乃止。曝使干。饮酒时,以汤洗之,漉着蜜中,可下酒矣。

(一) 这是《尔雅.释木》关于李部分的全文,“接”作“椄”。按“椄”,《说文》: “续木也”,即今嫁接之“接”。郭璞注“无实李”是:“一名赵李。”注“椄虑李”是:“今之麦李。”

(二) 《艺文类聚》卷八六、《初学记》卷二八引到《广志》的一部分,《太平御览》卷九六八引《广志》较详。《御览》所引分三段:“鼠李,朱李,可以染。”又:“车下李,车上李。(原注: “亦春熟可染也。”)”又:“麦李,细小有沟道。李有黄建李,青皮李,马肝李,赤李,房林李。有●(原注:“余石切”)李,饥黏,茹似●。有□李,离核李,李似□。有壁(按应是“劈”)李,熟必先劈裂。有经李,一名老李,其树数年则枯。有杏李,味小酢,似杏。有黄扁李;有夏李;有冬李,十一月熟:此三李种邺园。有春李,冬华春熟。”《御览》“房林李”,《类聚》引作“房陵李”,《要术》“赤陵李”应是“房陵李”之误。《御览》“饥黏”,《要术》“
肥黏”,均应是“肌黏”之误。“ 肌”指果肉。“●”,《集韵》解释为“饭坏”,则与《要术》作“□”不同。“□李,离核李,李似□”,重文的二“李”字及《要术》“李似柰”的“李”字,疑均系衍文。“邺园”该是指石虎都邺时所建的园苑,如《御览》所引无误,则《广志》作者郭义恭应是在石虎稍后的人。

(三) 各本作“酸”,金抄作“醋 ”,《太平御览》卷九六八引《
广志》作“酢”,同“醋”,故从金抄。

(四) 《艺文类聚》卷八六引作《荆州记》,是:“房陵有好李。”《初学记》卷二八引《荆州记》同《要术》,但“南郡”作“南居”,“居 ”是“郡”的残文错成。

(五) 《艺文类聚》卷八六引《风土记》作:“南郡有细李,有青皮李。”《初学记》卷二八、《太平御览》卷九六八引周处《风土记》同《要术》,但“南郡”均讹作“南居”。

(六) 据《初学记》卷二八及《太平御览》卷九六八所引,所谓“
傅玄《赋》”是傅玄《李赋》。引文同。

(七) 此条与《种枣》、《种桃柰》篇所引《西京杂记》在同一段,作:“……李十五:紫李,绿李,朱李,黄李,青绮李,青房李,同心李,车下李,含枝李,金枝李,颜渊李(原注:“出鲁”),羌李,燕李,蛮李,侯李。”较《要术》所引多三种,名称也有不同。各种类书所引,亦有互异。

(八) “李欲栽”是本篇正文的开始,与各篇均从或种或栽的记述开始一致,但原作双行小字,与上文“麦后谷前而熟者”相连,因此混入篇首的解题,是传抄中误写的。兹改为大字。

(九) 本条及下条除“又法”二字外,原均作双行小字,兹一律改为大字。

(十) 见《管子.地员》篇,原文作:“五沃之土,……宜彼群木,……其梅其杏,其桃其李。”《要术》是掇引其意,不是原文。

  《管子》此条与下文引《韩诗外传.家政法》二条,原均系双行小字,顺次接写在上面注文“大穊……味亦不佳”下面,变成了“桃李大率方两步一根”的注文,是传抄中搞乱了的。兹一律改为大字提行。

(十一)“五沃”,除金抄外,他本均误作“三沃”。

(十二)见《韩诗外传》卷七,“简王”作“简主”。《要术》是节引。

(十三)“家”,明抄、湖湘本误作 “寡”,据金抄、黄校改正。

(十四)金抄作“徙”,指移植,他本均误作“从”。清代各种校勘本,仅张步瀛校本改作 “徙”。

(十五)本条除“作白李法”标题外,余均作双行小字,兹改为大字。

【一】 房陵,今湖北省房县。南郡,郡名,约有今湖北省东部及南部地区。

【二】 沂,指沂水,即今山东省沂河。

【三】 “寒食醴酪”,寒食节吃的饴糖杏仁粥,见卷九《醴酪》篇。

【四】 “●”,同“栝”,音忝,即进火杖,拨火棒,现在有些地方还保存着“火●”的名称。《说文》:“栝,炊灶木。”段玉裁注:“今俗云‘灶●’是也。”

【五】 “白”,单纯地就原果实晒干,不加熏制,也不加杂料附增色泽。

【六】 “挼”,揉搓,目的在搓伤李皮,使盐分容易渗入。现在闽北地区晒干李,每百斤果实加盐十二至十五斤,其搓皮程序是将果实放在筐内,加入细沙不断摇荡。

【七】 “褊”是狭隘,这里借作“ 扁”字用。

种梅杏第三十六杏李□附出(一)

  《尔雅》曰(二):“梅,楠也。”“时,英梅也。”郭璞注曰:“梅,似杏,实醋。”“英梅,未闻。 ”

  《广志》曰(三):“蜀名梅为‘□’,大如雁子。梅杏皆可以为油、脯【一】。黄梅【二】以熟□作之。”

  《诗义疏》云(四):“梅,杏类也;树及叶皆如杏而黑耳。实赤于杏而醋,亦可生啖也。煮而曝干为 ●(五),置羹臛、兖中。又可含以香口。亦蜜藏而食。”

  《西京杂记》曰(六):“侯梅,朱梅,同心梅,紫蒂梅,燕脂梅,丽枝梅。”

  按梅花早而白,杏花晚而红;梅实小而酸,核有细文,杏实大而甜,核无文采。白梅任调食及兖(七),杏则不任此用。世人或不能辨,言梅、杏为一物,失之远矣。

  《广志》曰(八):“荣陽有白杏,邺中有赤杏,有黄杏,有柰杏。”

  《西京杂记》曰:“文杏,材有文彩。蓬莱杏,东海都尉【三】于台(九)献,一株花杂五色,云是仙人所食杏也。”

  栽种与桃李同。

  作白梅法(十):梅子酸、核初成时摘取,夜以盐汁渍之,昼则日曝。凡作十宿、十浸、十曝,便成矣(十一)。调鼎和兖【四】,所在多入也。

  作乌梅法:亦以梅子核初成时摘取,笼盛,于突【五】上熏之,令干,即成矣。乌梅入药【六】,不任调食也。

  《食经》曰:“蜀中藏梅法:取梅极大者,剥皮陰干,勿令得风。经二宿,去盐汁【七】,内蜜中。月许更易蜜。经年如新也。”

  作杏李□法:杏李熟时,多收烂者,盆中研之,生布绞取浓汁,涂盘中,日曝干,以手摩(十二)刮取之。可和水为(十三)浆,及和米□(十四),所在入意也。

  作乌梅欲令不蠹法:浓烧穣(十五),以汤沃之,取汁,以梅投中(十六),使泽。乃出蒸之。

  《释名》曰(十七):“杏可为油。”

  《神仙传》曰:“董奉居庐山(十八),不交 人。为人治病,不取钱。重病得

公众号二维码
上一篇:卷第三  回目录  下一篇:卷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