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

齐民要术卷第十

后魏高陽太守贾思勰撰

五谷、果蓏、菜茹非中国物产者

五谷一   甘蔗二一   益智四一
稻二    □二二    桶四二
禾三    棪二三    ●子四三
麦四    刘二四    豆蔻四四
豆五    郁二五    榠四五
东墙六   芡二六    余甘四六
东蓏七   藷二七    蒟子四七
枣八    薁二八    芭蕉四八
桃九    杨梅二九   扶留四九
李一〇   沙棠三〇   菜茹五〇
梨一一   柤三一    竹五一
柰一二   椰三二    笋五二
橙一三   槟榔三三   荼五三
橘一四   廉姜三四   蒿五四
甘一五   枸橼三五   菖蒲五五
柚一六   鬼目三六   薇五六
椵一七   橄榄三七   萍五七
栗一八   龙眼三八   石□五八
枇杷一九  椹三九    胡 荾五九
椑二〇   荔支四〇   承露六〇
凫茈六一  鹿葱八八   缃一一五
堇六二   蒌蒿八九   娑罗一一六
芸六三   藨九〇    榕一一七
莪蒿六四   藄九一    杜芳一一八
葍六五   覆葐九二   摩厨一一九
苹六六   翘摇九三   都句一二〇
土瓜六七  乌蓲九四   木豆一二一
苕六八   ●九五    木堇一二二
荠六九   荆葵九六   木蜜一二三
藻七〇   窃衣九七   枳柜一二四
蒋七一   东风九八   朹一二五
羊蹄七二  ●九九    夫栘一二六
菟葵七三  ●一〇〇   ●一二七
鹿豆七四  莓一〇一   木威一二八
藤七五   荁一〇二   榞木一二九
藜七六   □一〇三   韶一三〇
●七七   木一〇四   君迁一三一
薕七八   桑一〇五   古度一三二
蘧蔬七九  棠棣一〇六  系弥一三三
芺八〇   棫一〇七   都咸一三四
茿八一   栎一〇八   都桷一三五
蕵芜八二  桂一〇九   夫编一三六
隐荵八三  木绵一一〇  乙树一三七
守气八四  欀木一一一  州树一三八
地榆八五  仙树一一二  前树一三九
人苋八六  莎木一一三  石南一四〇
莓八七   槃多一一四  国树一四一
楮一四二  ●母一四五  乌臼一四八
□一四三  五子一四六  都昆一四九
梓棪一四四 白缘一四七

    五谷(一)、果蓏、菜茹非中国物产者(二)

  聊以存其名目,记其怪异耳。爰及山泽草木任食,非人力所种者,悉附于此。

(一) “谷”,原作“●”,沿讹字。“谷”从“●”,由于和“
●”形很相近,很早就有这样写法的。本卷内“五谷〔一〕”及“禾〔三〕”的各“谷” 字,也都写作“●”,兹一并改作正写。

(二) “五谷、果蓏、菜茹非中国物产者”,本卷仅此一篇,在全书中是第九十二篇。贾氏自序称:“凡九十二篇,束为十卷”,这就是最后一卷的最后一篇。照以前九十一篇例,篇题下应有“第九十二”字样,除渐西本加这四字外,他本都没有,现在保留两宋本的原样不加。卷内共一四九个小标题,不能称“篇”,我们叫它作“目”。

  所谓“非中国物产者”,指不是中国北方(主要是后魏疆域)所生产;“非人力所种”,当然是野生。但卷内所记,并不完全符合这个原则。例如卷六《养羊》篇有种芰、芡、藕等法,而本卷有“□〔二二〕”、“芡〔二六〕”二目及“菜茹〔五〇〕”的“荷”条,既是北方原有,也不能以野生于南方来解释。另外,即使在一四九个项目的本身,也有重复的地方。

五谷一(一)

  《山海经》曰:“广都之野,百谷自生,冬夏播琴。”郭璞注曰:“播琴,犹言播种,方俗言也。”“爰有膏稷、膏黍、膏菽。”郭璞注曰:“言好味,滑如膏。”

  《博物志》曰(二):“扶海洲上有草,名曰‘ □【一】’。其实如大麦,从七月熟,人敛获,至冬乃讫。名曰‘自然谷’,或曰‘
禹余粮【二】’。”

  又曰(三):“地三年种蜀黍【三】,其后七年多蛇。”

(一) 本卷列举各种草木多至一四九目,为眉目清楚和便于引称,本书在标目下一律加上一、二、三……的数号。

(二) 《博物志》(《丛书集成》排印《指海》本,下同)卷六所记是:“海上有草焉,名□,其实食之如大麦,七月稔熟,名曰‘自然谷’,或曰‘禹余粮’。”(《指海》本《博物志》以黄荛圃影刊连江 叶氏宋本为主,再补辑他书所引,但我们所引录,仍去其辑补部分,以存其较早本的原样。)《太平御览》卷八三七“谷”、卷九九四“草”引《博物志》基本同《要术》,惟均多“食之”二字。又《
御览》卷九八八“余粮”,及《图经本草》“禹余粮”引《博物志》亦有“食之”二字。

(三) 《博物志》卷二所载同《要术》,但上有“《庄子》曰”三字,作为引自《庄子》,但今本《庄子》中并无此语,《太平御览》卷八四二 “黍”及卷九三四“蛇”两引《博物志》亦无“庄子曰 ”三字,有问题。又《御览》二处所引,“地”下均多 “节”字,作:“
地节三年种蜀黍,其后七年多蛇” (《要术》“□”是“蛇”的俗写)。地节是汉宣帝的年号(三年是公元前六七年),这就有很大差异。

【一】 “□”,音师,即莎草科的 □草,多年生草本,生海滨砂地。

【二】 在本草书上,唐陈藏器《本草拾遗》始着录有“□草实”:“出东海洲岛,似大麦,秋熟,一名禹余粮,非石之余粮也。”按禹余粮同名异物的有三种,这是一种。另二种,一种是百合科的麦门冬,见《名医别录》;一种是属褐铁矿类的矿石,可用为止血药,《神农本草经》已有记载。

【三】 “蜀黍”,即高粱。

稻二

  异物志曰(一):“稻,一岁夏冬再种,出交 趾。 ”

  俞益期《笺》曰(二):“交 趾稻再熟【一】也。”

(一) 《太平御览》卷八三九“稻 ”引《异物志》是:“交 趾稻,夏冬又熟,农者一岁再种。”《初学记》卷二七引作杨孚《异物志》,除少“ 稻夏”二字外,余同《御览》。按《隋书.经藉志》着录有后汉杨孚《异物志》,《御览》所引,当亦出杨孚。但《御览》用书总目中别有曹叔雅《异物志》、宋膺《异物志》、陈祁畅《异物志》,《文选》左思《蜀都赋》刘渊林注引又有谯周《异物志》。五种《
异物志》均已失传。《要术》引文与《御览》有异,不能肯定是哪一种。

(二) 《太平御览》卷八三九引俞益期《笺》是:“交 趾稻再熟,而草深耕重,收谷薄。 ”《水经注》卷三六“温 水”记载俞益期事迹和给韩康伯的信。《要术》引文,即采自该信,参看注释【一】。

【一】 俞益期所称“稻再熟”,即《异物志》所载的“夏冬再种”。《水经注》卷三六“ 温 水”章“东北入于郁”下记载:“豫章俞益期,性气刚直,不下曲俗,容身无所,远适在南。与韩康伯书曰:……九真太守任延,始教耕犁,俗化交 土,风行象林。知耕以来,六百余年,火耨耕艺,法与华同。名‘白田’,种白谷,七月大作,十月登熟;名‘赤田’,种赤谷,十二月作,四月登熟:所谓两熟之稻也。至于草甲萌芽,谷月代种,穜稑早熟,无月不秀。耕耘功重,收获利轻,熟速故也。米不外散,恒为丰国。”任延,东汉初人,事见《
要术》自序。俞益期与韩康伯同时,东晋时人,自任延至俞益期,最多只有三百多年(六百多年到了隋唐了),“六百余年”应是“三百余年” 之误。

禾三

  《广志》曰(一):“梁禾,蔓生,实如葵子。米粉白如□,可为饘粥【一】。牛食以肥。六月种,九月熟。”

  “感禾,扶疏【二】生,实似大麦。”

  “扬禾(二),似藋【三】,粒细。左折右炊,停则牙生。此中国巴禾--木稷【四】也。”

  “大禾,高丈余,子如小豆,出粟特国。”

  《山海经》曰:“昆仑墟,……上有木禾,长五寻,大五围。”郭璞曰:“木禾,谷类也。”

  《吕氏春秋》曰(三):“饭之美者,玄山之禾,不周之粟,陽山之穄。”

  《魏书》曰(四):“乌丸【五】地宜青穄。”

(一) 自“梁禾”至“大禾”,均《广志》文。《太平御览》卷八三九“禾”引《广志》 “梁禾”作“渠禾”,“大禾”作“火禾”(
《要术》金抄、明抄作“大禾”,他本亦作“火禾”),“似藋”作“实似藋”,“左折 ”脱“左”字,“左折右炊”,指随折随炊,“
左”字必须有。《艺文类聚》、《初学记》未引到。

(二) “扬禾”,“扬”,金抄从手,他本及《太平御览》引均从木作“杨”。

(三) 见《吕氏春秋.本味》篇,文同。末后尚有“南海之秬”句,《要术》未引。《本味》篇假讬伊尹对汤陈说边远各地的各种美食,包括鸟、兽、鱼、菜、禾、果,《要术》分引在本卷有关各目中。

(四) 《魏书》,晋王沈撰(不是《二十四史》之一的北齐魏收撰的《魏书》),已亡佚。此句《三国志.魏志.乌丸传》裴松之注有引到,参看“东墙〔六〕”校记(四)。

【一】 “饘”,音毡,《说文》: “糜也。……周谓之饘,宋谓之糊。”《礼记.檀弓》 “饘粥之食”孔颖达疏:“厚曰饘,稀曰粥。”

【二】 “扶疏”,与“枎疏”同。《说文》:“枎疏,四布也。”

【三】 “藋”,有二义:音调,所谓“蔏藋”、“灰藋”,是藜一类,不会像禾本科植物,非此所指;音狄,即“荻”字,又木稷名“
藋粱”,亦名“荻粱”,即高粱,荻与高粱均属禾木科,这里应同“
荻”字。《广雅.释草》:“藋粱,木 稷也。”可能是高粱见于文献的最早记载。

【四】 “木稷”,即高粱,也叫“ 蜀黍”。程瑶田《九谷考》、王念孙《广雅疏证》以高大释“蜀”(不是指蜀地),和高粱是相合的。但巴、蜀都在四川,这里“巴禾”恰和“蜀黍”暗合,而且也是“
木稷”,故暂读为“木稷”是“巴禾”的别名。

【五】 乌丸即乌桓,汉代一少数民族的名称,因居于乌桓山而得名。汉末灵帝时主要在今辽宁省辽陽以西至河北省怀来一带。

麦四

  《博物志》曰(一):“人啖麦橡,令人多力健(二)行。”

  《西域诸国志》曰(三):“天竺十一月六日为冬至,则麦秀。十二月十六日为腊,腊麦熟。”

  《说文》曰(四):“麰,周所受来麰【一】也。”

(一) 《博物志》卷二作:“啖麦稼,令人力健行。”《太平御览》卷八三八“麦”引《博物志》作:“啖麦,令人多力。”

(二) “健”,宋以后刻书多有作 “□”的,这里明抄也是这样,兹据他本改正。

(三) 《太平御览》卷八三八引《西域诸国志》同《要术》,惟“
腊麦熟”作“则麦熟”。吾点据《御览》引改为“则”,渐西本从之。

(四) 《初学记》卷二七引《说文》同《要术》;《太平御览》卷八三八引亦同,惟“来麰”作“来牟”。但今本《说文》此句在“来”字下,是:“来,周所受瑞麦来麰,……。”“麰”字下则是:“
来麰,麦也。”分开来,“来”指小麦,“麰”指大麦,如《广雅.释草》:“大麦,麰也。小麦,□也。”

【一】 《诗经.周颂.思文》:“ 思文后稷,……贻我来牟。”是说周族的麦是后稷时代传下来的。因此作颂歌来纪念他。这“来”《
说文》所称本此。

豆五

  《博物志》曰(一):“人食豆三年,则身重,行动难【一】。恒食小豆,令人肌燥粗理【二】。”

(一) 见《博物志》卷二,分列二条,一条是:“人啖豆三年,则身重,行止难。”另一条是:“人常食小豆,令人肥肌粗燥。”《太平御览》卷八四一“豆”引同《要术》,惟“肌燥”作“肥燥” ,“
行动难”衍误作“行止动难”。《博物志》及《御览》两“肥”字,应均系误字。

【一】 《名医别录》:“生大豆, ……久服令人身重,”唐孟诜《
食疗本草》:“大豆,……每食后,净磨拭,吞鸡子大,令人长生。初服时,似身重,一年已后,便觉身轻。”很明显,是指生吃大豆,而且是指“服食法”。则《博物志》所谓“身重,行动难”,应指此种吃法,未必是什么“记其怪异”的豆。

【二】 《神农本草经》“赤小豆” 陶弘景注:“小豆,性逐津液,久服令人枯燥矣。”宋寇宗奭《本草衍义》:“赤小豆,食之行小便,久则虚人,令人黑瘦枯燥。”与《博物志》所说相同,则是根据本草书赤小豆行水利湿的作用来的,也不是什么“怪异”的东西。

东墙六

  《广志》曰(一):“东墙【一】,色青黑,粒如葵子;似蓬草。(二)十一月熟。出幽、凉、并【二】、乌丸地。”

  河西语曰(三):“贷我东墙,偿我田粱。”

  《魏书》曰(四):“乌丸地宜东墙,能作白酒。”

(一) 《太平御览》卷八四二“东蔷”引《广志》作:“东蔷,色青黑,粒如葵子。幽、凉、并皆有之。”唐陈藏器《本草拾遗》引《
广志》则作:“东廧之子,似葵,青色。并、凉间有之。河西人语:‘贷我东廧,偿尔田粱。’”所称“河西人语”,与《要术》大异,参看校记(三)。

(二) 《本草拾遗》:“东廧,… …苗似蓬,子似葵。”《史记.司马相如列传》引录《子虚赋》“东蔷、雕胡 ”下,裴骃《集解》引徐广说: “乌桓国有蔷,似蓬草,实如葵子,十月熟。”唐司马贞《
索隐》引《广志》说:“东蔷子,色青黑。”综合诸说,《要术》这整句该是:“东墙,似蓬草,粒如葵子,色青黑。”原引有倒错。

(三) “河西语”条,《要术》原亦提行,但“河西语”如果作为书名,不见于各家书目。唐陈藏器《本草拾遗》引作“河西人语”(
见校记(一)),大可注意,因为这样说明此条原系《广志》文,由于《要术》提行另列,却变成了书名。《史记.司马相如列传》司马贞《索隐》则引作“河西记”,原文是:“《广志》云:‘东蔷子,色青黑。河西记云:贷我东蔷,偿尔白粱也。’ ”司马贞和陈藏器均系唐时人,“河西记”疑系“河西语”之误。《太平御览》卷八四二又引作“西河语”,实系据《要术》采入。“西河”、“河西”自无不可,问题在《西河记》自有其书,《隋书.经籍志》等有记载,可是“西河语”,“河西语”均不见各家书目。据此,《要术》的“河西语”,当非书名,其所记实系谚语,“河西语曰”,犹言“河西谚曰”,等于《本草拾遗》的“河西人语”,下文“堇〔六二〕”引《
广志》正有“语曰”可为佐证。所以这条实在应该接在上条下面,归入《广志》文,但由于原系提行,姑仍其旧。

(四) 《三国志.魏志》卷三十《乌丸传》裴松之注引《魏书》:“乌丸者,……地宜青穄、东墙。东墙,似蓬草,实如葵子,至十月熟。能作白酒。”《要术》是节引,并将“青穄、东墙”原系连文者分引于“禾〔三〕”及本目。《太平御览》卷八四二引《魏书》,“
东蔷,似蓬草,实如葵子,子十月熟”,列在“乌丸地宜东蔷”下作为注文,无“能作白酒”句。

【一】 “东墙”,也写作“东蔷” 、“东廧”、“东蘠”,又叫做“登相”、“登厢”、 “登粟”,都是记音的字。现在甘、凉一带俗名“沙米 ”。清高士奇《天禄识余》:“瀚海……沙中生草,名 ‘登相’,可食。按《辽史》:西夏出‘登厢’。《一统志》:鞑靼产东廧,似蓬草,实如穄子,十一月始熟。……今甘、凉、银夏之野,沙中生草,子细如罂粟,堪作饭,俗名‘登粟’,一名‘沙米’。”清福临(顺治名)《御制格物编》:“沙蓬米,凡沙地皆有之,鄂尔多斯所产尤多,枝叶丛生如蓬,米似胡 麻而小。性暖,益脾胃,易于消化,好吐者食之,多有益。作为粥,滑腻可食,或为米,可充饼饵茶汤之需。”《保德州志》:“登相子,沙地多生,一名沙米,作羹甚美。”清赵学敏 《本草纲目拾遗》卷八记载亦颇详。陈嵘《中国树木分类学》定为是蒺藜科的,是一种矮灌木。

【二】 幽州,魏晋时约有今河北省及辽宁省西部地。凉州,约有今甘肃省地。并州,汉有今山西省及陕西省北部地,魏晋时有变迁,但主要是山西省。

果蓏七

  《山海经》曰(一):“平丘,……百果所在。” “不周之山,……爰有嘉果:子如枣,叶如桃,黄花赤树,食之不饥。”

  《吕氏春秋》曰(二):“常山之北,投渊之上,有百果焉,群帝所食。”“群帝,众帝先升遐(三)者。”

  《临海异物志》曰(四):“杨桃【一】,似橄榄(五),其味甜,五月、十月熟。谚曰:‘杨桃无蹙【二】,一岁三熟。’其色青黄,核如枣核。”

  《临海异物志》曰:“梅桃子(六),生晋安侯(七)官县【三】,一小树,得数十石。实大三寸,可蜜藏之。”

  《临海异物志》曰:“杨摇(八),有七脊【四】,子生树皮中。其体虽异,味则无奇。长四五寸,色青黄,味甘。”

  《临海异物志》曰:“冬熟,如指大,正赤,其(九)味甘,胜梅。”

  “猴闼子【五】,如指头大,其味小苦,可食。 ”

  “关桃子,其味酸。”

  “土(十)翁子,如漆子大,熟时甜酸,其色青黑。”

  “枸(十一)槽子,如指头大,正赤,其味甘。 ”

  “鸡橘子【六】,大如指,味甘(十二)。永宁【七】界中有之。”

  “猴总子【八】,如小(十三)指头大,与柿相似,其味不减于柿。”

  “多南子【九】,如指大,其色紫,味甘,与梅子相似。出晋安(十四)。”

  “王坛子【一〇】,如枣大,其味甘。出侯官越王祭太一坛边有此果(十五)。无知其名,因见生处,遂名‘王坛’。其形小于龙眼,有似木瓜(十六)。”

  《博物志》曰(十七):“张骞使西域还,得安石榴、胡 桃、蒲桃。”

  刘欣期《交 州记》曰(十八):“多感(十九)子,黄色,围一寸。”

  “蔗子,如瓜大,亦似柚【一一】。”

  “弥子【一二】,圆而细,其味初苦后甘,食皆甘果也。”

  《杜兰香传》曰(二十):“神女降张硕(二一)。常食粟饭,并(二二)有非时果。味亦不甘,但一食,可七八日不饥。”

(一) 见《山海经》卷八《海外北经》及卷二《西山经》“西次三经”。《山海经》卷十四《大荒东经》有“百谷所在”,郭璞注:“
言自生也。”《要术》的“在”,自是所据不同,不是“生”字之误。

(二) 见《吕氏春秋.本味》篇。小注是高诱注。正注文均同《要术》。《本味》篇这一段的开头是:“果之美者,沙棠之实”,在《
要术》所引的下面还有:“江 浦之橘,云梦之柚。”《要术》分别引在“橘〔十四〕”、 “柚〔十六〕”、“沙棠〔三〇〕”。

(三) “遐”,明抄、湖湘本等误作“过”,据金抄、渐西本及《
吕氏春秋》高诱注改正。

(四) 自本条“杨桃”至“王坛子 ”条共十二种果子,均引自《临海异物志》。“临海” 犹言沿海,非指临海郡。《太平御览》将这十二种果子,每种分列一目,均冠以“《临海异物志》曰”,全部引录在卷九七四中,次序先后同《要术》,文字也基本相同。

(五) “似橄榄”,《太平御览》卷九七四“杨桃”引作“似南方橄榄子”。

(六) “梅桃子”,《太平御览》(以下均为九七四卷)引作“杨桃子”,因此这条也列在“杨桃”项下,显然有误。

(七) “侯”,金抄、明抄、湖湘本误作“候”,据《津逮》本、清刻本及《御览》引改正(下文“王坛子”条的“侯官”,亦然)。

(八) 金抄作“杨摇”,他本作“ 杨榣”(《御览》引同)。

(九) “其”,各本无,据金抄及《御览》引补。又,以“冬熟”为果名(《御览》引同),不像,疑上面有脱文。

(十) 明抄及《御览》引作“土” ,他本作“士”。

(十一)各本作“枸”,金抄作“拘 ”,《御览》引作“狗”。

(十二)各本作“味甘”,《御览》引同;金抄作“不甘”,当误。上文“大如指”,《御览》引作“如指头大”。下文“永宁”下《御览》引多 “南”字。

(十三)《御览》引无“小”字。

(十四)“出晋安”,《御览》引作 “晋安侯官界中有之”。

(十五)“出侯官越王祭太一坛边有此果”,《御览》引作:“晋安侯官越王祭坛边有此果 ”。侯官是汉时闽越王的都城。

(十六)“有似木瓜”下《御览》引尚有“七月熟,甘美也”句。

(十七)黄荛圃刊叶氏宋本《博物志》只是:“张骞使西域还,乃得胡 桃种。”但《初学记》卷二八“石榴”引《博物志》同《要术》,唐玄应《一切经音义》卷六“蒲桃”引《博物志》也有安石榴、胡 桃、蒲桃三种,《太平御览》引同(分引在卷九七十 “石榴”、卷九七一“胡 桃”及卷九七二“蒲萄”项下,别卷中还有附带引到)。张骞通西域后引种进来的植物据《汉书.西域传》上记载只有葡萄和苜蓿二种。

(十八)刘欣期《交 州记》,书已佚。本条及“蔗子”、“弥子”二条应同出《交 州记》。各书未见引到。

(十九)“感”,金抄作“咸”,他本作“感”。下文引《南方草物状》有“都咸〔一三四〕”,恐非一物,暂从他本作“感”。

(二十)《艺文类聚》卷八二“菜蔬 ”、《太平御览》卷九六四 “果”引到此条,文句有异。又《类聚》卷八一“药”及《御览》卷九八四“药” 、卷九八九“藷藇”引有曹毗《杜兰香传》,所记较详。《
要术》所引,当亦出此传。曹毗,晋人,《晋书》有传。

(二一)“张硕”,金抄作“张愿” ,《晋书.曹毗传》及各书所引均作“张硕”,金抄误。

(二二)“并”,明抄、湖湘本误作 “井”,据他本及《类聚》、《
御览》引改正。

【一】 酢浆草科的杨桃,也写作“ 陽桃”,亦名“五敛子”,又名“羊桃”),果实两头尖,未熟时果皮青绿色,熟时黄绿色。一年开花数次,自夏至秋,相继不绝。和这里所描写的“杨桃”很相像,可能就是杨桃。古人描写植物形态的所谓“似”什么,往往只是指某方面或某些方面的相像,如这里“似橄榄”,只是指它两头尖的形状,不是连它的棱和太小。

【二】 “蹙”是迫促;“无蹙”,意即谓不必急在一时,也就是不愁缺乏的意思。

【三】 晋安,作为郡名,始置于晋,故治在今福建省闽侯县。侯官,汉置冶县,后汉改侯官,故治在今闽侯县冶山山麓。

【四】 “七脊”,有七道棱。《本草纲目》卷三三附有不知性状的“诸果”,其中有“杨摇子”,也只引《临海异物志》这条作说明(
与《要术》所引,内容相同,文字有异)。清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卷八“杨摇子”: “生闽越。其子生树皮中,体有脊,形甚异,长四五寸。味甘,无毒,通百脉,强筋骨,和中益气,润肌肤,好颜色。”陈淏子《花镜》卷四又称:“……无核。” 所谓“子生树皮中”,实际就是“实从皮中出”(见“ 槃多〔一一四〕”、“古度〔一三二〕”)的意思,指从叶腋间生出隐头状花序所结的果实,则所谓“
杨摇”,可能是无花果属的一种。

【五】 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卷八记载有“猴闼子”,引《宦游笔记》说:“出临海深山茅草中,土名‘仙茅果’,秋生冬实,樵人采食,并可磨粉。其性温 补。然城市亦无食之者。”但未详是何种植物。

【六】 鼠李科的枳椇,形像鸡距,俗有“鸡距子”之名,《本草纲目》卷三一“枳椇”记载滇人称为“鸡橘子”,则此处“鸡橘子”应该就是枳椇(见“枳柜〔一二四〕”)。惟“大如指”,唐段公路《
北户录》卷三“山橘子”引《临海异物志》作“如指头大”(《御览》引同),因此段公路怀疑就是“山橘子”。如果段引无误,那却是金柑属的一种了。

【七】 永宁,县名,汉置,在今浙江 省永嘉县。

【八】 “猴总子”,《本草纲目拾遗》卷八“猴闼子”条:“又临海出猴总子,一名‘土柿’,每年九、十月间生,形与红柿同。”并指明它和 “猴闼子”以及《本草纲目》卷三三所附录的“猴騷子 ”,“皆非一物”。据《要术》所引及《拾遗》所说,这“猴总子”,也许是柿树科君迁子(俗名“牛奶柿” )一类的植物。

【九】 陈藏器《本草拾遗》最先收有“石都念子”,说“子如小枣”,也叫“都念 子 ”、“倒捻子”。《东坡杂记》说:“子烂紫,可食,殊甘美。”清郭柏苍《闽产录异》卷二“果属”记载有 “冬年”说:“即‘逃军粮’。产漳州、泉州、龙岩。以其可以度年,故名‘
冬年’。花淡红。结子如妇人乳頭,倒黏于树,未熟色赤味涩,既熟色紫味甘。按《齐民要术》曰:‘多南子,……出晋安。’即此果也。兴化呼丹黏子,又名倒黏子。粤东亦产,取以酿酒,名‘稔酒’。”说明“多南子”即“倒黏子”、“都念子”,都是记音字。可能下文“多感子”也是同类异名。但不能肯定是哪一种植物。

【一〇】“王坛子”,即芸香科的黄皮。南宋张世南《游宦纪闻》卷五:“果中又有黄淡子,……大如小橘,色褐,味微酸而甜。……《
长乐志》曰‘王坛子’。旧记又云:‘相传生于王霸坛侧。’”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及周去非《岭外代答》卷八也说:“黄皮子,如小枣”。清吴震方《岭南杂记》卷下:“黄皮果,大如龙眼,又名‘黄弹’。”郭柏苍《闽产录异》卷二:“黄弹子,其色黄,大如弹,或呼黄皮果。”所记都和这里的“王坛子”相符。大概“王坛子”的名称是由“黄弹子”或 “黄淡子”附会来的。

【一一】清李调元《南越笔记》卷十四记载有藤本的“冬荣子”说:“大如柚子,中有瓤,瓣瓣相叠,白如猪脂,炙食,皆甘美。”录此以存参考。

【一二】“弥子”,《本草纲目》卷三三附录不知性状的“诸果”有“系弥子”,只引《广志》一条作说明:“状圆而细,赤,软如枣。其味初苦后甘,可食。”如果所引没有问题,“弥子”即是“系弥子”(参看“系弥〔一三三〕”校记(一))。

枣八

  《史记.封禅书》曰:“李少君尝游海上,见安期生食枣,大如瓜。”

  《东方朔传》曰(一):“武帝时,上林献枣。上以杖击未央殿槛,呼朔曰:‘叱叱,先生来来,先生知此箧里何物?’朔曰:‘上林献枣四十九枚。’上曰:‘何以知之?’朔曰:‘呼朔者,上也;以杖击槛,两木,林也;朔来来者,枣也;叱叱者,四十九也。’ 上大笑。帝赐帛十匹。”

  《神异经》曰(二):“北方荒内,有枣林焉。其高五丈,敷张枝条一里余。子长六七寸,围过其长。熟,赤如朱。干之不缩。气味甘润,殊于常枣。食之可以安躯,益气力。”

  《神仙传》曰:“吴郡沈羲,为仙人所迎上天。云:‘天上见老君,赐羲枣二枚,大如鸡子。’”

  傅玄《赋》曰(三):“有枣若瓜,出自海滨;全生益气,服之如神。”

(一) 《隋书》及《旧唐书.经籍志》均着录有《东方朔传》八卷,无作者姓名,书已佚,《要术》所引即此书,不是《汉书》上的《
东方朔传》。《艺文类聚》卷八七 “枣”及《太平御览》卷九六五“
枣”均引到此条,文字稍异,内容相同。

(二) 《要术》所引《神异经》、《神仙传》、《甄异传》、《列异传》、《玄中记》、《汉武内传》、《汉武故事》等书,都是怪诞不经的书,本书非必要时概不作校释。

(三) “傅玄《赋》”,据《初学记》卷二八“枣”所引,是傅玄的《枣赋》。

桃九

  《汉旧仪》曰:“东海之内度朔山上,有桃,屈蟠三千里。其卑枝间,曰东北鬼门,万鬼所出入也。上有二神人:一曰‘荼’,二曰‘郁□(一)’,主领万鬼:鬼之恶害人者,执以苇索,以食虎。黄帝法而象之,因立桃梗于门户,上画荼、郁□,持苇索以御凶鬼;画虎于门,当食鬼也。”(□音垒(二)。《史记》注作“度索山”(
三)。)

  《风俗通》曰:“今县官以腊除夕,饰桃人,垂苇索,画虎于门,效前事也。”

  《神农经》曰:“玉桃,服之长生不死。若不得早服之,临死日服之,其尸毕天地不朽。”

  《神异经》曰:“东北有树,高五十丈,叶长八尺,名曰‘桃’。其子径三尺二寸,小核,味和,食之令人短寿。”

  《汉武内传》曰:“西王母以七月七日降,…… 令侍女更索桃。须臾以玉盘盛仙桃七颗,大如鸭子,形圆色青,以呈王母。王母以四颗与帝,三枚自食。”

  《汉武故事》曰:“东郡献短人,帝呼东方朔。朔至,短人因指朔谓上曰:‘西王母种桃,三千年一着子。此儿不良 ,以三过偷之矣。’”

  《广州记》曰(四):“庐山有山桃,大如槟榔形,色黑而味甘酢。人时登采拾,只得于上饱啖,不得持下,--迷不得返。”

  《玄中记》曰:“木子大者,积石山之桃实焉,大如十斛笼。”

  甄异传曰:“谯郡夏侯规亡后,见形还家。经庭前桃树边过,曰:‘此桃我所种,子乃美好。’其妇曰:‘人言亡者畏桃,君不畏邪?’答曰:‘桃东南枝长二尺八寸向日者,憎之;或亦不畏也。’”

  《神仙传》曰:“樊夫人与夫刘纲,俱学道术,各自言胜。中庭有两大桃树,夫妻各□其一:夫人□者,两枝相斗击;良久,纲所□者,桃走出篱。”

(一) “荼”、“郁□”,亦作“ 神荼、郁垒”,读“伸舒、郁律”的音。

(二) “□音垒”,金抄、明抄、湖湘本作大字正文,他本改作双行小注,应是小注,兹改正。

(三) 这是指《史记》注对“度朔山”的异文,疑系后人加注。原注见《史记.五帝本记》“帝颛顼”下“东至于蟠木”句裴骃《集解》引《海外经》。

(四) 《广州记》有裴渊撰和顾微撰二种,均已亡佚。此条《太平御览》卷九六七引作裴渊《广州记》。

李一〇

  《列异传》曰:“袁本初时,有神出河东,号‘度索君’。人共立庙。兖州苏氏母病,祷。见一人着白单衣,高冠,冠似鱼头,谓度索君曰:‘昔临庐山下,共食白李;未久,已三千年。日月易得,使人怅然!’去后,度索君曰:‘此南海君也。’”

梨一一

  《汉武内传》曰:“太上之药,有玄光梨。”

  《神异经》曰:“东方有树,高百丈,叶长一丈,广六七尺,名曰‘梨’。其子径三尺,割之,瓤白如素。食之为地仙,辟谷,可入水火也。”

  《神仙传》曰:“介象,吴王所征,在武昌。速求去,不许。象言病,帝以美梨一□赐象。须臾,象死。帝殡而埋之。以日中时死,其日晡时,到建业,以所赐梨付守苑吏种之。后吏以状闻,即发象棺,棺中有一奏符。”

柰一二

  《汉武内传》曰:“仙药之次者,有圆丘紫柰,出永昌。”

橙一三

  《异苑》曰:“南康有□石山,有甘、橘、橙、柚。就食其实,任意取足;持归家人啖,辄病,或颠仆失径。”

  郭璞曰〔一〕:“蜀中有‘给客橙’,似橘而非,若柚而芳香。夏秋华实相继,或如弹丸,或如手指。通岁食之。亦名‘卢橘’【一】。”

(一) “郭璞曰”云云是郭璞注司马相如《上林赋》“卢橘夏熟”文。李善注《文选》自称:“旧注是者,因而留之,并于篇首,题其姓名。” 今《文选》李善注本(嘉庆胡 克家重刊宋淳熙本)卷八《上林赋》下即题“郭璞注”。但“卢橘夏熟”下并无郭氏此注,则此注已被李善舍而不录。《太平御览》卷九六六“橘”引《上林赋》“卢橘夏熟”下却有此条郭注,是:“郭璞注曰:‘蜀中有给客橙,即此也。冬夏华实相继也。’”但不是全文。全文见于《史记.司马相如列传》裴骃《集解》引,是:“郭璞曰:‘今蜀中有给客橙,似橘而非,若柚而芬香。冬夏华实相继,或如弹丸,或如拳,通岁食之。即卢橘也。’”几与《要术》全同。又《御览》卷九六六引有《魏王花木志》一条,与郭说相同:“卢橘。蜀土有‘给客橙’,似橘而非,若柚而香。冬夏华实相继,或如弹丸,或如拳,通岁食之。亦名‘卢橘’。”《魏王花木志》据现存文献所引,其所描述魏王花木,多是杂采他书所载,本条当亦采自郭说。

【一】 《说文》:“栌,……《伊尹》曰:‘果之美者,箕山之东,青凫之所,有栌橘焉,夏熟也。’”《文选》司马相如《上林赋》“卢橘夏熟”应劭注引作《伊尹书》,说同《说文》,而“栌橘 ”作“卢橘”。《吕氏春秋.本味》篇:“箕山之东,青岛之所,有甘栌焉。”“甘栌”即《说文》的“栌” ,也就是“卢橘”。但都没有任何说明。这里郭璞所说和《魏王花木志》所记(见校记(一))相同,也和《博物志》逸文所说成都等六县所产的“金橙”相同(见卷四《种桃柰》篇校记(二四)《御览》所引),这个 “卢橘”应是金柑属的一种,不是唐宋以后所指的枇杷。

橘一四

  《周官.考工记》曰(一):“橘逾淮而北为枳【一】,……此地气然也。”

  《吕氏春秋》曰(二):“果之美者,……江 浦之橘。”

  《吴录.地理志》曰(三):“朱光禄为建安郡【二】,中庭有橘,冬月于树上覆裹之,至明年春夏,色变青黑,味尤绝美。《上林赋》曰:‘卢橘夏熟’,盖近于是也。”

  裴渊《广州记》曰(四):“罗浮山【三】有橘,夏熟,实大如李;剥皮啖则酢,合食极甘。又有‘壶橘’,形色都是(五)甘,但皮厚气臭【四】,味亦不劣。”

  《异物志》曰(六):“橘树,白花而赤实,皮馨香,又有善味。江 南有之,不生他所。”

  《南中八郡志》曰(七):“交 趾特出好橘,大且甘;而不可多啖,令人下痢。”

  《广州记》曰(八):“卢橘,皮厚,气、色、大如甘,酢多。九月正月□色(九),至二月,渐变为青,至夏熟。味亦不异冬时。土人呼为‘壶橘’【五】。其类有七八种,不如吴、会【六】橘。”

(一) 这是节引《周礼.考工记》文,文同。

(二) 这是节引《吕氏春秋.本味》篇文,参看“果蓏〔七〕”校记(二)。

(三) 《吴录》,晋张勃撰,《隋书》、《旧唐书.经籍志》并着录,今已佚。《艺文类聚》卷八六、《初学记》卷二八、《太平御览》卷九六六(均“橘”条)均引到此条,“朱光录为建安郡,中庭有橘”,《类聚》作:“朱光为建安太守,有橘”,《初学记》只是:“建安郡中有橘”,《御览》同《要术》;“卢橘夏熟”下《初学记》有“卢,黑色也”、《御览》有“卢,黑也”句;“味尤”和“绝美”之间,《类聚》插入“酸正裂人牙”五字,系由其上引魏文帝诏文中错入。《史记.司马相如列传》司马贞《索隐》引《吴录》是:“建安有橘,冬月树上覆裹,明年夏色变青黑,其味甚甘美。”

(四) 《太平御览》卷九六六引裴渊《广州记》止于“实大如李”。

(五) “甘”,这里指“柑”,渐西本无“是”字,是把“甘”当作“甜”,黄麓森已指出 其错误。

(六) 《太平御览》卷九六六引《异物志》除个别虚词相差外,同《要术》,但末了尚有 “交 趾有橘,置长官一人,秩三百石,主岁贡御橘”。《艺文类聚》卷八六、《初学记》卷二八亦引到,无“ 江 南有之,不生他所”句,末后也都有在交 趾设官掌贡橘的记载。“橘树”,《类聚》无“树”字,较好;《初学记》、《御览》均作“橘为树”。又《初学记》所引,题作“曹叔《异物志》”,“曹叔”应是“曹叔雅 ”之误(参看“稻〔二〕”校记(一)),则此条应出曹叔雅《异物志》。

(七) “南中”,泛指西南边区等地。《南中八郡志》已亡佚。此条各书未引到。

(八) 《广州记》此条,类书未引到,《史记.司马相如列传》司马贞《索隐》所引较简略,是:“卢橘,皮厚,大小如甘,酢多。九月结实,正赤,明年二月更青黑,夏熟。”

(九) “九月正月□色”,“□” ,明抄、湖湘本空一格,金抄空二格,渐西本补“赤” 字,他本连空等也取消了。按《史记》《索隐》引作“ 九月结实正赤”,《要术》所引恐不只是脱字的问题,怀疑还有其他错误,如“正月”应作“正赤”,可能《索隐》所引是原文无误。

【一】 枳,也叫“枸橘”。

【二】 建安郡,汉末建安间(一九六至二一九年)吴置,故治在今福建省建瓯县。

【三】 罗浮山,在广东增城县东,连博罗县界,绵□数百里。

【四】 《本草纲目》卷三十“柚” :“其味甘,其气臭。”又说:“柚乃柑属,故其皮粗厚而臭,味甘而辛。”说明古人所谓“臭”,除葱、蒜荤气外,又指一种强烈刺激的辛香气。

【五】 吴其浚《植物名实图考》卷三一“金橘”:“冬时色黄,经春复青,或即以为卢橘。”《本草纲目》卷三十“金橘”:“此橘生时青卢色,黄熟则如金,故有金橘、卢橘之名。……或云,卢,酒器之名,其形肖之故也。”是“卢橘”就是“壶橘” 。本目引《吴录.地理志》、裴渊《广州记》及《广州记》所记,其实都是金柑属的某些种,和上目引郭璞所记同类,不过郭璞所记又名“给客橙”,故《
要术》列入“橙”目。

【六】 “吴、会”,指吴郡与会稽郡,但“吴会”则指吴县,这里当是指前者。

甘一五

  《广志》曰(一):“甘有二十一核(二)。有成都平蒂甘,大如升,色苍黄。犍为南安县【一】,出好黄甘。”

  《荆州记》曰(三):“枝江 【二】有名甘(四)。宜都郡【三】旧江 北有甘园,名‘宜都甘’。”

  《湘州记》曰(五):“州故大城【四】内有陶侃(六)庙,地是贾谊故宅【五】。谊时种甘,犹有存者。”

  《风土记》曰(七):“甘,橘之属,滋味甜美特异者也。有黄者,有赪(八)者,谓之‘壶甘’【六】。”

(一) 《艺文类聚》卷八六、《初学记》卷二八、《太平御览》卷九六六(均“甘”条)均引到此条,首句互异(见校记(二));“
有成都……色苍黄”句同《要术》;“犍为……黄甘”句《初学记》、《御览》缺“好” 字,《类聚》全缺(从“色苍黄”以下空白三行)。

(二) “核”,明抄作“●”(无此字),湖湘本作“粒”,当均系“核”字之误;《津逮》本及清刻本作“种”,湖湘本校记也说“
粒作种”,似乎“种”字很合适;金抄则空白二格。这句《御览》引作“甘有二十一核” ,《类聚》引作“有甘一核”,《初学记》引作“有黄甘,一核”,都是“核”,不是“种”,兹作“核”。按《广志》列举各种品名时,常是“有什么种,这个种怎么样”连列,则《
类聚》的“有甘一核”,或《初学记》的“有黄甘,一核”,与“有成都平蒂甘……”并列,和《广志》的体例符合。《本草纲目》卷三十记载 “乳柑”说:“一颗仅二三核,亦有全无者,……为柑中绝品也。”浙江 黄岩、江 西南丰所产乳橘和福建漳州市、广东潮州一带所产蕉柑,都只有一二颗种子,品质甘美。这类好柑,正是《广志》所要记的。而“甘一” 很容易错成“廿一”,再错就变成“二十一”了。所以 “甘有二十一核”,应如《类聚》所引,作“有甘一核 ”,前二字又倒错了。

(三) 《荆州记》有多种,均已佚。《太平御览》卷九六六引《荆州记》同《要术》;《初学记》卷二八引无“枝江 有名甘”句,下句缺“有” 字。

(四) “甘”,各本无,吾点据《御览》引补“甘”字,渐西本从之。兹据《御览》补入。惟黄麓森认为:“建安中魏取荆州,分南郡枝江 以西为临江 郡。赤壁之败,临江 入蜀,改宜都郡。……是以枝江 又名宜都旧郡。‘有’本通 ‘ 又’。”则此句应读成:“枝江 有(又)名宜都旧郡,江 北有甘园,”“郡旧”要倒作“旧郡”。

(五) 《湘州记》有多种,均已佚。《太平御览》卷九六六引《湘州记》同《要术》。

(六) “侃”,原作“□”,《唐韵》:“同侃”,兹改从今写。

(七) 《初学记》卷二八引作周处《风土记》,文同。《艺文类聚》卷八六、《太平御览》卷九六六引《风土记》亦同,惟《类聚》“
壶甘”作“胡 甘”,《御览》则“ 赪者”重文,即“壶甘”专指“赪者”。《南方草木状》卷下有和《风土记》相同的记载,“赪者”也重文。金抄“壶”字的地位是空白二格,可能原是“赪者”二字脱去。

(八) “赪”,音称,赤色或浅赤色,明抄作“□”(《类聚》、《初学记》同),俗字;湖湘本作“赭”,虽也是赤色,应是误字;金抄、《津逮》本等均作“赪”(《御览》同),《南方草木状》有因袭《风土记》的可能,也是“赪”,故从金抄。

【一】 南安县,汉置,南朝宋齐以后废,故治在今四川省夹江 县。

【二】 枝江 ,县名,汉置,晋宋因之,故治在今湖北省江 陵县西。

【三】 宜都郡,三国蜀置,故治在今湖北省宜都县西北。

【四】 “州”,指湘州州治,在今长沙。湘州在东晋咸和三年(三二八年)并入荆州,至义熙八年(四一二年)再设立,其后或并或析,常有变更。所称“故大城”,可能是在再设州之后指称其旧城。

【五】 贾谊不是长沙人,但曾在长沙任事。陶侃曾封为长沙郡公,死于东晋咸和七年(三三二年)。

【六】 崔豹《古今注》卷下:“甘实形如石榴者,谓之‘壶甘’。”古时对于某些瓜果,以其形状略似壶,每有“壶”名,如葫芦迳称为“壶” ,也叫“壶卢”(“卢”也是一种盛酒的容器),上锐下大的枣叫“壶枣”(见《尔雅.释木》郭注),金柑属的“卢橘”也叫“壶橘”(见“橘〔一四〕”注释【五】)等。《本草纲目》卷三十“柑”记载有一种“近蒂起如馒头尖”的“馒头柑”,也像壶形。

柚一六

  《说文》曰(一):“柚,条也,似橙,实酢。”

  《吕氏春秋》曰(二):“果之美者,……云梦【一】之柚。”

  《列子》曰(三):“吴楚之国,有大木焉,其名为‘□’音柚,碧树而冬青,生实丹而味酸。食皮汁,已愤厥【二】之疾。齐州珍之。渡淮而北,化为枳焉。”

  裴渊《记》曰(四):“广州别有柚,号曰‘雷柚【三】’,实如升大。”

  《风土记》曰(五):“柚,大橘也,色黄而味酢。”

(一) “似橙,实酢”,《说文》作“似橙而酢”。郭璞注《尔雅.释木》“柚,条”也是“似橙,实酢”,和《要术》所引的《说文》相同。

(二) 这是节引《吕氏春秋.本味》篇文,参看“果蓏〔七〕”校记(二)。

(三) 见《列子.汤问》篇,除无 “青”字及“食”下多“其”字,“化”上多“而”字外,同《要术》。“冬青,生”《艺文类聚》卷八七“ 柚”及《太平御览》卷九七三“柚”引《列子》(《类聚》误作“列传”)均无“生”字,而《列子》无“青 ”字,此句作“碧树而冬生”,“生”应是“青”字之误,或脱“青”字。“音柚”的音注,《列子》注亦有。

(四) “裴渊《记》”,《太平御览》卷九七三引作“裴渊《广州记》”,《要术》省去或脱去“广州”二字。但文中“广州”二字,《御览》引又没有,则《要术》是从书名窜入正文内,也有可能。

(五) 《太平御览》卷九七三引《风土记》“色黄而味酢”作“赤黄而酢也”,余同《要术》。

【一】 云梦,古泽薮名,在今洞庭湖及其以北地区。

【二】 “愤厥”,愤懑厥逆。“已 ”,除去,治疗。

【三】 《本草纲目》卷三十“柚” :“《广雅》谓之‘镭柚’,镭亦壶也。”(今本《广雅》无此语。清徐寿其《品芳录》也说:“《
广雅》谓之‘镭’”,可能依据《本草纲目》。)《字汇补》:“镭柚,大橘也。见《临海志》。”《广韵》:“镭,瓶也,壶也。”是所谓“ 镭柚”或“雷柚”,和“壶柑”、“卢橘”同样,都以形状相似得名。

椵一七

  《尔雅》曰(一):“櫠,椵也。”郭璞注曰:“ 柚属也。子大如盂,皮厚二三寸,中似枳,供(二)食之,少味。”

(一) 见《尔雅.释木》,无“也 ”字。本卷引《尔雅》各条多有“也”字,和今本《尔雅》不同,这可能也是如《颜氏家训.书证》篇所说出于“俗学”所加。“櫠”音废,“椵”音贾。

(二) 郭璞注同《要术》,惟无“ 供”字,《太平御览》卷九七三“椵”引郭注亦无,有费解,《要术》衍。而清邵晋涵《尔雅正义》引作“实 ”,则“枳实”连文,或系以意改。

栗一八

  《神异经》曰:“东北荒中,有木高四十丈,叶长五尺,广三寸,名‘栗’。其实径三尺,其壳赤,而肉黄白,味甜。食之多,令人短气而渴。”

枇杷一九

  《广志》曰(一):“枇杷,冬花。实黄,大如鸡子,小者如杏,味甜酢。四月熟。出南安、犍为、宜都【一】。”

  《风土记》曰(二):“枇杷,叶似栗,子似● 【二】,十十而丛生。”

  《荆州土地记》曰(三):“宜都出大枇杷。”

(一) 《太平御览》卷九七一“枇杷”引《广志》缺“黄”字,产地无“南安”、“宜都 ”。

(二) 《太平御览》卷九七一引《风土记》“子似●”作“子似杏”,“十十而丛生”作 “小而丛生”,末了多“四月熟”句。

(三) 《艺文类聚》卷八七“枇杷 ”引也是《荆州土地记》,《太平御览》卷九七一则引作《荆州记》。引文均同《要术》。

【一】 南安,与犍为、宜都并列,可能是郡名(不是“甘〔一五〕”的南安县)。南安郡有三处,二处均南朝宋置,在《广志》的作者晋郭义恭以后;另一处后汉置,有今甘肃省陇西县等地,应是这里所指。犍为郡约有今四川省犍为宜宾等县地。宜都郡见“甘〔一五〕”注释【三】。

【二】 “●”,即“●子”,见本卷“●子〔四三〕”。

椑【一】二〇

  《西京杂记》曰(一):“乌椑,青椑,赤棠椑。 ”

  “宜都出大椑。(二)”

(一) 《西京杂记》卷一在“初修上林苑,群臣远方各献名果异树,亦有制为美名,以摽奇丽”的下面记列着各种“名果异树”。关于椑是:“ 椑三:青椑,赤叶椑,乌椑。”“赤叶”或系“赤棠” 之误。

(二) “宜都出大椑”这句原接写在“赤棠椑”下面,变成《西京杂记》文,但《西京杂记》无此句,也不可能有,而正文并没有提到“大椑” ,也不像是注文。《太平御览》卷九七一“椑”引此句标明出自《荆州土地记》,可能《要术》脱去“《荆州土地记》曰”的题称。虽然《御览》引书,常有错列出处等毛病,其正确性,颇有可疑,但在没有其他资料前,也只能认为是出自《荆州土地记》的。

【一】 “椑”,见卷四《种柿》篇注释【四】。

甘蔗二一

  《说文》曰(一):“藷蔗也。”按书传曰(二),或为“芋蔗(三)”,或“干蔗(四)”,或“邯● ”,或“甘蔗”,或“都蔗”,所在不同。

  雩都县(五)土壤肥沃,偏宜甘蔗,味及采色,余县所无,一节数寸长(六)。郡以献御。

  《异物志》曰(七):“甘蔗,远近皆有。交 趾所产甘蔗特醇好,本末无薄厚【一】,其味至均。围数寸,长丈余,颇似竹。斩而食之,既甘;迮取汁为(八)饴饧,名之曰‘糖’,益复珍也。又煎而曝之,既凝,如冰,破如博棋(九),食之,入口消释,时人谓之‘
石蜜’者也。”

  《家政法》曰:“三月可种甘蔗。”

(一) 《说文》:“藷,藷蔗也。蔗,藷蔗也。”都是“藷蔗”连文,《要术》引作“藷蔗也”,是省去上面的单字,迳承标目“甘蔗”作释。《要术》中这样的引法颇多,如“●〔九九〕”“●〔一〇〇〕”引《字林》等都是这样。古代文献上甘蔗或称“藷蔗”、“诸蔗”或“诸柘”,但没有称为“藷” 的,所以这里应“藷蔗”连文,不是掉了一个“藷”字。

(二) “按书传曰”云云,是贾氏摘录文献所载关于甘蔗的异名。“干蔗”见于曹丕《典论》、袁子《正书》(见《太平御览》卷九七四引)及《南方草木状》等;“都蔗”见于曹植诗、张协赋等(见《
御览》卷九七四引);“邯●”,《神异经》作“●●”(见同《御览》引);“甘蔗” 最多,晋南北朝以后,渐趋统一,多称“甘蔗”。

(三) “芋蔗”,各本同,未见文献记载;甘蔗古有称为“竿蔗”(如服虔《通俗文》,见《说文》“藷”字段注引),可能“芋”是“竿”字之误。不过考虑到“芋蔗”和“藷蔗”、“都蔗”字音都相近,贾氏所见古文献上或许有称为“芋蔗”的,姑仍其旧。

(四) “干蔗”,金抄作“于蔗” ,明抄、湖湘本作“千蔗”,均系形近而讹,他本作“ 干蔗”,兹改正。

(五)  雩都县,今江 西省于都县,汉置,梁陈间废,隋复置。这一条和“椑〔二〇〕” 的“宜都出大椑”一样,也是脱去书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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